關于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規定的?
關于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規定的?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 土地使用證 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 土地使用權 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 商品房 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物權法 》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 土地使用權轉讓 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 購房 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 土地出讓費用 ,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江門日報 傅學超) 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多 對于為何會出現個別新買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縮水的現象,房地產開發商和國土部門人士認為,主要是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較長、 土地出讓 后部分地塊存在轉讓以及土地閑置時間較長等原因造成的。 針對陳小姐所投訴的市區某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6年的問題,該房地產開發商的有關負責人梁經理就曾表示,該地塊于1993年出讓時,他們公司并不是一手買家。2007年,該公司接手此地塊時,地塊的閑置時間已經很長了。同樣,在江海區一“縮水”16年的某樓盤所在的地塊,在1994年首次出讓后,也閑置十多年才開始大面積開發。對于閑置時間長的問題,有市民認為,其中不乏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在取得土地后,為賺取最大的利潤,故意不及時開發,等待升值后再進行開發,而等到可以銷售時,土地使用年限已經過了很長的時間。對此,市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來,我市國土部門已經采取了多種措施,加大處置閑置土地力度,有效抑制了土地閑置的現象。 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較長也是造成“縮水”的一個主要原因,房地產開發商對此有同感。他們認為,從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開始,正常的房產規劃、開發和銷售等過程,一般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有的甚至會拖上三四年。遇到經濟不景氣,或者開發商資金不到位、相關證件未辦齊等因素,開發周期可能延遲得更久。 還有的房地產項目是分多期進行開發的,等到開發第三期、第四期時,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會縮水較多。 此外,有的地塊經過出讓后,往往會在多個買家或者公司之間進行多次轉讓,這也無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縮水。 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申請 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 轉讓合同 及有關批準文件。 (二)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 抵押 、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 抵押合同 和有關批準文件。 (三)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后的 房屋所有權 證書等。 (四)因 繼承 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產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 繼承權 的公證書。 (五)機構調整、企業兼并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六)因處分抵押財產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后三十日內,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八) 劃撥土地使用權 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提交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十)國有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對于正在使用土地的人來說是一定要清楚,因為土地不同的用途那么它的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年限一到期的話是一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重新續簽,并按照規定支付土地的出讓金,不然就是屬于違法的使用。
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為多少?
眾所周知,為了體現土地的效用價值,同時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對土地的保護,我國對于土地的使用方面來說是有著具體的年限規定的。在不同的土地領域對于年限的標準也會有所差異。關于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為多少該問題在下文中就給出了分析說明。 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為多少? 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 商品房 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五、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現在許多人 買房 只關心價格、位置、基礎設施等,很少關心房地產的使用年限,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有可能會帶來巨大損失。 房地產的價格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礎設施等因素,還應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價格看起來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較短, 購房 人其實吃了大虧。所以,購買商品房一定要先看開發商的土地證,上面清楚地標明了 土地使用權 的年限。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以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之日算起。使用權為50年,除了開發時間,購房人的實際使用權年限不到50年。有些土地經過了幾次轉讓,使用年限會更短。比如,你購買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從1990年算起,余下的使用權年限只剩下了30年,價格就與使用權50年的商品房不可同日而語。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然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土地使用權的到期事實上也就意味著房屋整體所有權的到期, 根據上述內容進行分析可以得出,針對于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為多少該問題來說在法律上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由于房地產土地的性質,其屬于住宅地的范疇,所以其使用年限為70年。對于房地產土地的使用權是自拿到 房產證 之日開始進行計算的。
土地使用權一般多少年?
地的性質不同,年限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業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權。公民一旦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就擁有了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那么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一般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要怎樣計算?為您解答。一、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一般多少年? (一)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六)其中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二、土地使用年限要怎樣計算? 土地使用年限要通過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來計算。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并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通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修正方法如下: (一)計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數,年期修正系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二)利用年期修正系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三)案例: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為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為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為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價=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國有土地使用權不是永久的,有一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一般多少年要依實際情況而定。在一般情況下較穩定,但因為其他原因出現縮水的情況也比較多,要找出這些原因來避免土地使用年限縮水。以上就是對土地使用權一般多少年的具體介紹。
相關推薦:
如何簽訂建設工程合同(進行工程合同的簽訂都具備哪些條件)
工程承包協議相關(建筑工程合伙承包協議書范本4篇)
企業工程項目應當的風險(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風險和應對措施)
違章建筑租賃合同有效嗎(違章建筑出租合同有效嗎)
工程造價審核的內容(工程造價審核的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