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原土地證上土地的來源是轉讓的,就只要繳納手續費。
2、如果土地來源是劃撥的(單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轉私房以后的房產都是),土地證過戶時就必須繳納當地地價3%的土地出讓金了,這是一筆很大的支出。
土地證過戶費用:
繳納的土地證過戶費用:契稅1.5%,印花稅5‰,如果是從中介買房,需付給中介代理費2.5%,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律師費評估費等。領取房產證以后辦理土地證.如果土地是劃撥的,還要繳納土地轉讓金(當地政府確定的地價的3%),若土地是轉讓的,就不須繳納,此外都是零星費用。
以上費用需要符合的條件:
1、房屋產權本已超過兩年,如未到兩年,加收一個5.5%的營業稅,原則上由賣家承擔。
2、房屋建筑面積小于140平。如果面積超過140平,(含140)契稅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購公房還要支付一個土地出讓金。
4、個人所得稅目前沒有強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計。
5、以上都是指有產權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權則不能貸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稅等其他的費用,只需要支付過戶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繳納的 土地證過戶 費用: 契稅 1.5%, 印花稅 5‰,如果是從中介 買房 ,需付給中介 代理 費1%,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 律師 費評估費等。領取 房產證 以后辦理土地證。如果土地是劃撥的,還要繳納 土地轉讓 金(當地政府確定的地價的3%),若土地是轉讓的,就不須繳納,此外都是零星費用。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受讓的 土地使用權 ,以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此政策適用于在二級市場上通過有償受讓方式取得的土地,應當取得對方開具的轉讓無形資產的。從國土局土地轉讓一級市場以出讓方式支付 土地出讓金 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適用此政策。 三、因此,納稅人應當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費附加和地方附加,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同時,應依法繳納繳納印花稅、土地稅和企業所得稅。
法律客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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