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辦理產權證流程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商品房產權過戶手續,開發商首先應向房地產產權管理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備案并提供相關法律文件;其次就是購房者和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個月內按規定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 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擴展資料
購房者購買房產后不能及時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原因一般說主要在于開發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房產本身就屬于不可能辦理商品房產權證的“非法”房地產項目,主要是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方式),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依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主要包括:
1.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經營的房地產。
2.聯建的房地產。聯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聯合開發建設自用住宅。
3.開發商其他不規范行為。如:某些企事業單位由于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無法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合法手續,其所建立房屋自然無法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二、房地產項目立項雖以商品房立項,但是由于開發商前期資料不全、未及時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等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總之,此類情況是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因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或現房銷售的法定條件,“五證”不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進行非法銷售,致使購房者無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
三、房屋建筑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不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條件,房屋建筑工程不能進行竣工驗收登記備案以取得《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登記備案表》,購房者也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產權證。
四、開發商為籌集資金已將國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而開發商未經抵押權人(銀行)同意銷售該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旦開發商不能及時償還工程貸款,必然影響到購房者取得房屋產權證。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怎樣才能順利取得房屋產權證
百度百科--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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