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廚房漏水誰負責
視情況而定。具體判定標準如下:
1、租客承擔責任: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因為租客原因導致的,那么最終應當由租客來承擔責任。一般情況下,業(yè)主作為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對于因其房屋漏水對鄰居造成的損失,鄰居有權要求業(yè)主承擔責任。業(yè)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亦可向租戶追償。對于具體的損失,可以雙方酌情商定。
2、業(yè)主承擔: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業(yè)主裝修不當等其他業(yè)主原因的,則應當由業(yè)主來承擔侵權責任,租客不承擔責任。
發(fā)現廚房漏水首先應當保護現場,并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然后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qū)物業(yè)或社區(qū),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yè),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xù)完備后,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廚房漏水把樓下淹了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漏水到樓下的賠償:1、如果造成了財產損失,按照財產損失時候的市場價格或合理方式計算;2、如果是造成了人身損害,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廚房共用排水管道漏水誰負責
廚房共用排水管道漏水誰負責?
對于廚房共用排水管道漏水的責任,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物業(yè)管理責任:如果該廚房位于公共區(qū)域,且由物業(yè)公司負責維護,那么物業(yè)公司有責任修理漏水問題。
業(yè)主責任:如果該廚房是業(yè)主的私人廚房,那么業(yè)主有責任負責修理漏水問題。
共同責任:如果廚房是多個業(yè)主共同使用的,那么漏水問題可能是由于多個業(yè)主共用排水管道而導致的。在這種情況下,所有使用該排水管道的業(yè)主都應該共同承擔修理責任。
維修責任:如果漏水是由于排水管道的老化、破裂或損壞等原因造成的,那么維修責任可能需要由物業(yè)公司或業(yè)主承擔。
由于具體情況各異,建議在發(fā)現廚房共用排水管道漏水問題后,立即與物業(yè)公司或其他相關責任方聯系,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并確定責任承擔。
廚房下水道漏水該誰負責修理
廚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內屬于開發(fā)商責任,超出保修期屬于自己的責任。
針對出現的不同情況,由不同人負責。
1、新領鑰匙入住驗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檢修口漏水,由物業(yè)公司負責協調建設單位施工方進行質保維修。
2、夏季冷凝結露水由使用人自行處理。
3、專用部位在樓上或者樓下管根部出現滲漏,誰家使用誰家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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