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嗎
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因為定金是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而繳納的,在應該給付的數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一定金錢的擔保形式。一般購房定金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購房定金的數額應由房屋交易雙方當事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與意向金法律效力分別是什么
1、定金具有定金罰則效力:
購房定金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必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買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義務或不購買的,賣方可以沒收買方的定金;賣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義務或不出售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2、意向金沒有懲罰效力:
購房意向金只是一個購房意愿的表示,在中介公司尚未和業主達成一致時,買方可以隨時收回意向金,中介公司無權罰沒意向金。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1、不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也輕易的就交定金:
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買房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等:
大家在簽約的時候盡量少用“定金”這個詞語,可以用“訂金”、“誠意金”等代替,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因為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屬于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
3、在簽訂認購協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大家在與賣方者簽訂購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合同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定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1、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有以下一些:《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法律。
2、但是所有的法律關于定金這的規定都是一樣的: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的義務或者是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具體到房屋買賣上來說: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購房定金條具有法律效力嗎
定金條具備以下條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一,需要確定寫為“定金”而非“訂金”;在定金的情況下,定金條款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定金是否已經交付。《民法典》規定,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三、定金不能超過合同交易金額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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