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要工程款的方法有:
1、在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應當注意收集和保存與施工相關的書面憑證。
2、及時行使法定留置權。
3、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
4、通過提起代位權訴訟保護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5、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予以強制執行。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后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并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當事人通過上述途徑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索要工程款的方法有:
(一)與欠款人對工程欠款進行協商,達成還款協議;
(二)請求追債公司的幫助;
(三)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是指建筑企業因承包工程項目,按合同規定和工程結算辦法的規定,將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發包單位辦理結算而取得的價款。
是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勞動報酬。是通過造價算出的成本,包含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對于承包商來說,包含盈利是一定的。正常情況下工程款就是他所能得到的全部款項,包含應自己繳納出去的稅金一并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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