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居住用房的意思:是指不是用來供個人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像這種非居住用房的類型有很多種,如用于生產的廠房,用于經營的房屋,用于教育教學的房屋等各種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1、住房、住宅和非住宅 住房,指可以供人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子。 住宅,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 非住宅是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它包括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和廠房倉庫等。簡單的說,寫字樓是住房,但不是住宅。 2、普通住宅與普通住房 普通住宅不等同于普通住房,兩者不能混淆。 普通住宅泛指整幢樓,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標準建造的居住用房屋。 普通住房指單套住房,比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 增值稅 ,這里的普通住房,就是指單套的住房。 3、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 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房屋單價不超過當地規定的單價的最高限價。 滿足以下一個條件的,則為非普通住宅: 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 實際成交價格高于該區市場指導價1.2倍以上。 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分清住房、住宅、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含義,首先是它們之間的用途不一樣,其次還涉及到買房時,稅費的相關問題。
非住宅是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
非住宅房產是房產范疇中住宅之外的所有房產。非住宅房屋是只專業用于工業、交通、倉儲用房;商業、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醫療衛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聞、娛樂、園林綠化、體育用房;機關事業辦公用房;軍事用房等等。
住宅與非住宅房產具有非常密切的聯系,首先它們都是房產,有許多共同特征。其次,它們互相依存,互為補充,通過公用基礎設施的紐帶作用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共同完成經濟、社會、文化等職能。再次,住宅與許多非住宅房產在物質實體上的絕對分離已不是唯一的存在形式,許多同時具有住宅、辦公室、商場等功能的綜合性房產已大量出現。
住宅和非住宅房產的區別
1、內容的繁簡程度不同:住宅的內容很單一,千變萬變都是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等基本內容;非住宅房產的內容則較為復雜。
2、性質差異較大:住宅是十分明確而單一的個人生活性消費資料,而非住宅房產的性質就很復雜了,既有生產資料性質的廠房、車間等房產,也有公共生活性消費資料的學校、醫院等房產。
3、產權歸屬上有差異:住宅由于是個人必要消費品,因而個人所有是一種不可缺少的產權形式。非住宅房產由于不是個人必要消費品,因而個人所有不是一種必須的產權形式,相反,國家所有(如政府辦公用房、國防用房等)則是它不可缺少的一種產權形式。
4、價值補償上的差異性:住宅的價值實現和補償及其實現和補償的順利程度,與個人的生活水平和支付能力關系極大,因此組織其價值補償和周轉時,個人的收入狀況和消費結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制約因素。非住宅房產的價值補償和周轉,則大多數與個人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沒有直接的關系,而更多地是與生產經營狀況、各級政府財政狀況等因素直接相關。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非住宅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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