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 法院拍賣房產 這樣過戶, 1.首先確認法院是否解除了對該房產的查封; 2.材料準備好,用書面方式寄給有關部門; 3.當事人自愿履行判決或裁定的,由當事人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登記;當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決、裁定義務的,由銀行向法院提出 強制執行申請 ,登記機關根據法院的強制過戶的判決或裁定、協助 執行通知書 辦理過戶; 4.可讓法院出面協調建設局和國體資源局的關系,依法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 需要提交的證件有(原件): 協助執行通知書; 民事裁定書 ;委托拍賣書(法院委托);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私有房地產權 登記申請書 及身份證;地稅完稅證明;契稅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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