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核實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
房產也是騙子的重要目標,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也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找人卻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因此,業內人士稱,二手房購置必須確保簽約主體是合法房主,有權進行房屋的買賣。
第二: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
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信息須按產權證上注明的為準。業內人士稱,尤其是建筑面積,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真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這些都需注明。對賣方來說,最重要的是標明付款時間,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頭約定。
第三: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
二手房因為是處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暖氣,有線電視等,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這些費用如何交接,什么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后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第四: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和房屋過戶期間因為各種原因雙方都存在違約的變數,不少人購房時基本就只注意房款,過戶等問題,而忽略了違約的可能性,因此購房合同必須要寫清楚各種違約的負責主體,違約的賠償具體數目等,這樣才能有效約束違約行為。所以必須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簽署正式的購房合同,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確定,這些可以在后來確定時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煩。
第五: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
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第六:購買二手房,房子的現狀須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為準,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
交房日期是開發商將房子交給購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標準是在交到購房者手中時,房子的配置標準。
交房日期是購買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標準。
交房標準對精裝房來說尤為重要,交房時的配置與樣板間的配置差距較大,在簽合同時,需要將收房時的配置標準寫清楚,例如家電的品牌、室內空氣的達標標準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支招:簽署購房合同需注意的六大要點
引言 : 在現在的生活中,許多年輕的人會為了結婚買房子,同時也會為了子女的教育問題從而購買房子。所以說買房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一件比較常見的事情。尤其是上半年的房價非常的高,下半年的房價馬上下跌是購買房子的一個不錯的選擇,不過我們在購買房子簽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首先要知道一個樓盤通常不會只有一棟房子在出售,而不同的樓棟所在的位置不同,在價格上也是有一定差異的,所以我們在購買購房活動中,一定要對自己所購買的房屋的準確位置進行核對,同時還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附上小區的平面圖并注明樓號。另外許多朋友們會選擇貸款買房,那么貸款買房的時候就要注意一些關于貸款不成的約定,通常有可能出現貸款不成的情況,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與開發商約定清楚等。
購房合同上會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后填寫或者需主要特殊注明的,如果填寫的話,開發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一些手腳,所以購房者如果沒有特殊說明的,可以畫一道斜線,表示空白地方無內容。最后一定要看好各項違約金究竟是百分之幾,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少一個零實際賠款時需要付出的人民幣數量,可是有著大大區別的。
最后就是在我們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合同中會寫明房屋的單價和總價,如果合同中沒有注明房款和計價的方式,在實際付款時房價上漲部分,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以后來的房價付款,或者通過其他計算方式計算房款。綜上所述,當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多加注意這些內容,如果一旦疏忽而沒有注意的話,后果將是不堪設想的。
1、看自己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為了抑制房價非理性上漲,多數城市都實施了限購政策,但這一政策也導致剛需買房門檻提高,甚至因此而喪失了買房資格,這種情況下,就算你簽了購房合同也是無效的,而且已經交付的定金也很難要回來。
2、看自己是否具備貸款資格。
首先要看有沒有被政策限制貸款;其次要看征信是否良好,之前有沒有多次逾期還款或者欠債不還的記錄;最后還要看收入能否覆蓋月供兩倍。只有確定了能貸款,再去交定金,簽訂認購合同。
3、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前面兩點都提到,不能輕易交定金,因為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如果單方面違約的話,定金肯定是不退的,就算去打官司也沒用。而訂金不同,相當于預付款,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不想買了,這筆錢能全額退還。
4、貸款失敗的相關事宜約定。
很多人流水不夠,不能貸款,售樓人員為了賣房,就承諾說找人做假流水,銀行肯定能通過,但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如果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萬一被銀行發現作假,肯定是貸不到款了,這個時候首付和定金就很難要回來,所以,一定要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貸款失敗后,定金和首付的退還事宜。
5、查看對應樓棟的預售證。
這一點大家要注意,預售證是一棟樓一個證,所以你一定要看看中的樓棟有沒有預售證。只有有了這個證件,才能放心簽合同。
6、配套落實到合同中,尤其是教育配套。
每個售樓部都會把自己樓盤的配套描繪的天花亂墜,周邊商場、電影院、公園、小初高一體化教育配套等等應有盡有,但這僅僅是售樓人員口頭的說辭,不具有說服力,說不定過段時間就換個售樓部繼續賣房了,但是不一樣,是要住一輩子的,所以一定要重視這些細節,要么去相關部門查詢配套是否屬實,要么把配套落實到合同中,并且明確好相關違約事宜。
7、看合同中約定的土地性質。
在開發商拿地的時候,土地性質已經確定好了,而且土地的用途也絕對不能變,否則就是違規建筑,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8、約定交房日期。
很多開發商故意用模糊的字眼來代替交房日期,比如樓盤質量檢驗合格之后,看似是為了樓盤質量角度考慮,實際是為了掩蓋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9、面積差。
關于面積差,有法律方面的規定,就是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話,是多退少補,但是面積誤差在超過3%的面積就要由開發商承擔,相當于是開發商白送給購房者的。開發商是很精明的,早就在合同中規定了,面積誤差要由購房全部承擔,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這份合同中有違反法律的條文,就是無效的。
10、交首付后盡快網簽和備案。
交首付后,要盡快網簽和備案,網簽和備案的好處是可以防止開發商一房多賣,而且只有五證齊全的開發商才有網簽和備案的資格,通過這一步,購房者也能了解到自己所購買的房子是否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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