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自己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為了抑制房價非理性上漲,多數城市都實施了限購政策,但這一政策也導致剛需買房門檻提高,甚至因此而喪失了買房資格,這種情況下,就算你簽了購房合同也是無效的,而且已經交付的定金也很難要回來。
2、看自己是否具備貸款資格。
首先要看有沒有被政策限制貸款;其次要看征信是否良好,之前有沒有多次逾期還款或者欠債不還的記錄;最后還要看收入能否覆蓋月供兩倍。只有確定了能貸款,再去交定金,簽訂認購合同。
3、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前面兩點都提到,不能輕易交定金,因為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如果單方面違約的話,定金肯定是不退的,就算去打官司也沒用。而訂金不同,相當于預付款,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不想買了,這筆錢能全額退還。
4、貸款失敗的相關事宜約定。
很多人流水不夠,不能貸款,售樓人員為了賣房,就承諾說找人做假流水,銀行肯定能通過,但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如果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萬一被銀行發現作假,肯定是貸不到款了,這個時候首付和定金就很難要回來,所以,一定要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貸款失敗后,定金和首付的退還事宜。
5、查看對應樓棟的預售證。
這一點大家要注意,預售證是一棟樓一個證,所以你一定要看看中的樓棟有沒有預售證。只有有了這個證件,才能放心簽合同。
6、配套落實到合同中,尤其是教育配套。
每個售樓部都會把自己樓盤的配套描繪的天花亂墜,周邊商場、電影院、公園、小初高一體化教育配套等等應有盡有,但這僅僅是售樓人員口頭的說辭,不具有說服力,說不定過段時間就換個售樓部繼續賣房了,但是不一樣,是要住一輩子的,所以一定要重視這些細節,要么去相關部門查詢配套是否屬實,要么把配套落實到合同中,并且明確好相關違約事宜。
7、看合同中約定的土地性質。
在開發商拿地的時候,土地性質已經確定好了,而且土地的用途也絕對不能變,否則就是違規建筑,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8、約定交房日期。
很多開發商故意用模糊的字眼來代替交房日期,比如樓盤質量檢驗合格之后,看似是為了樓盤質量角度考慮,實際是為了掩蓋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9、面積差。
關于面積差,有法律方面的規定,就是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話,是多退少補,但是面積誤差在超過3%的面積就要由開發商承擔,相當于是開發商白送給購房者的。開發商是很精明的,早就在合同中規定了,面積誤差要由購房全部承擔,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這份合同中有違反法律的條文,就是無效的。
10、交首付后盡快網簽和備案。
交首付后,要盡快網簽和備案,網簽和備案的好處是可以防止開發商一房多賣,而且只有五證齊全的開發商才有網簽和備案的資格,通過這一步,購房者也能了解到自己所購買的房子是否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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