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生租房糾紛的處理是:
1.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
3.調解不成的,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仲裁也無法解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五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
房屋租賃糾紛處理方法: 1、當事人協商,協商一致的按照約定的內容處理;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基層組織調解; 3、糾紛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4、糾紛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約定仲裁的,可以申請仲裁。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房屋租賃糾紛基本原則:
1、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只有嚴格履行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才不受侵犯。
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這是處理房地產租賃糾紛案件的一項重要原則。對房地產租賃糾紛案件,必須堅持調查研究,查清事實。
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處理。凡符合法律的行為、要求、主張要予以支持保護,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主張、要求,要予以駁回、制裁。
3、實行調解、仲裁和司法審判相結合的原則。房地產租賃糾紛的大小不同,復雜難易程度也不盡相同,而且這類糾紛屬人民內部矛盾,解決此類糾紛應通過多種途徑。
仲裁機關、人民法院在審理租賃糾紛案件時也應先調解,做說服教育工作,使有關當事人信守合同,履行約定,互諒互讓,凋解無效時再依法裁定或判決。
律師:租房糾紛也可訴至法院:
如果房東想讓自己扣除押金的理由成立,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房客未及時通知是導致其房屋空置的直接原因。然而房屋是否能及時出租不僅和放租時間長短有關,還牽涉到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而言很難證明此類案中房客的行為給房東造成了損失。對于這一點,世華地產的工作人員劉先生也表示,雖然在我市地產界確實存在這條規矩,但是出租雙方應就此條款提前做好溝通,在完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房客也并沒有提前告知的義務。
另外,陳律師告訴記者,房客想在合同期未到時搬離也是租房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對于這種情況,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應該對提前跳出合同如何進行補償、需要提前多久通知等寫進合同,不能圖省事口頭一說,不然對雙方的利益都會有所損害。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律師:租房糾紛也可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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