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有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說事實證據充分,是很容易勝訴的。在拿到判決書后15天內,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還你押金的,那么你還可以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6項,有口頭協議、租期內房屋修繕義務及費用、出租人不受限、出租人身份、轉租義務、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了解自己的義務。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
根據與房屋租賃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的,包括未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
(2)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3)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4)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5)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6)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轉租房屋,出租人可主張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無效。一般來說,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后,合同視為成立后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的房屋租賃應認定合同無效。
(1)簽約主體不合格。當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主體構成要件,即主體不適格時,則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如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權利范圍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內容不合法。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等情形。
(3)客體不合格。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應當是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根據相關規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許出租: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權屬有爭議的;屬于違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出租房屋為名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商辦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