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定要簽合同么
租房一定要簽合同。
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如果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但是雙方又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則租賃會被視為不定期租賃,租客和房東都可以隨時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租房合同的簽訂流程具體如下:
1、租賃雙方持第二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后,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6、收費標準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賃監證費,租賃雙方各負擔1%。
綜上所述,租房時一定要 簽訂合同,如果不簽訂合同,會被視為不定期租賃,是可以隨身解除租賃關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租房需要合同嗎
據法律規定,租賃房屋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雖然口頭訂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視為是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是一旦產生糾紛,就很難證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條款的內容是怎么樣的,從而就難以保護雙方的利益了。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但是整個過程其實比較繁瑣;在確認房產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于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并滿口答應家具家電一應配齊并保證使用;許多租戶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痹,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后,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長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簽一年的,租戶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愿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么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相關推薦: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