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房屋過戶流程如下: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二、老人去世房產如何過戶
要看該房產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到房管局查一下登記簿),老人有幾名子女等情況。
1、如果沒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A的話,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A持公證書辦理過戶登記。
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還需共有人辦理贈與公證,將其擁有的房產份額贈與給A,A持繼承權公證、贈與公證辦理過戶。
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話,除A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還需要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然后A持繼承權公證、放棄繼承權公證等辦理過戶。如果涉及贈與的話,需要交納的稅費就比較多了,大概有:契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公證處和房管局還要收取相應的公證費和房產過戶的費用。
具體如下:第一種是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法律分析:遺產房屋出售前,先要按繼承程序辦理繼承過戶。辦理遺產屋繼承公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辦理完遺產房屋繼承過戶后,便可以將房屋進行處分。
辦理遺產房屋買賣須提交的材料:1.交易鑒證申請書(原件一份);2.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復印件,帶備原件核對);3.房屋買賣合同(復印件,帶備原件核對);4.轉讓雙方合法的身份證明(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帶備原件核對);5.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帶備原件核對);6.土地評估報告(原件);7.地上建筑物情況說明;8.需要補充的其他資料。
辦理遺產房屋買賣的流程:1.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2.雙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遞交申請資料3.土地交易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交易鑒證手續。4.土地交易中心開具納稅情況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民法典》第二十四條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民法典》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