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沒有房產證離婚時怎么辦
一、安置房沒有房產證離婚后如何分配 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后的分配: 1、沒有房產證說明當事人還沒獲得完整房屋產權,雙方可通過協議的方式提前寫明房子所有權人,并在房產證辦好后按照協議進行分割;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分割。但法院原則上不會處分沒有房屋產權的房屋,所以夫妻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再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分割房產。 二、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1、如果購買該安置房的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則該套房產是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因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產只是財產的形式發生改變,其權屬性質并沒有發生改變。 2、如果購買該安置房的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則該套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應該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一般由一方占有、使用,向另一方支付補償款。也可以把安置房賣掉,雙方分割價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夫妻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怎么過戶
夫妻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不能過戶。
房產證是房屋所有人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存在沒有產權證明的障礙,離婚產權變動分割時不能依法登記辦理過戶手續。
離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方法如下: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后,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于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綜上所述,沒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過戶應當先采用提前還款的方式,還清所有貸款后,拿到房產證、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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