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房使用權可以有限制的轉讓。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于全部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國家以及企事業單位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單位,國家和單位通過適當收取租金或者無償的方式提供給職工或者居民使用。
房使用權可以轉讓,但不得損害產權人的利益。因為使用權人與產權人屬于合同關系,使用權人轉讓使用權,應當征得所有權人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單位公房即直管公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規定:
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后擁有全部產權。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在國家規定住房面積以內,實行標準價,購房后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超過國家規定住房標準的部分,按市場價計價。
各城鎮的售房價格要加強管理,售房價格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嚴禁以過低的價格出售公有住房,違者要追究責任。要切實做好房屋出售后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直管公房的交易形式:
1、公房承租人之間以互補差價的方式互換公房使用權;
2、公房承租人有償轉讓公房使用權;
3、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權交換住房產權;
4、公房承租人將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使用。
擴展資料:
直管公房進行交易的好處:
1、直管公房進行交易有利于逐步實現住房資金的良性循環,不斷改善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
2、直管公房進行交易有利于調整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
3、直管公房進行交易有利于克服住房領域的不正之風,加強廉政建設;
4、直管公房進行交易有利于發展房地產業、建筑業和其他相關產業。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直管公房
相關法律規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第5條規定,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可以上市出售。
除歷史風貌建筑,黨政機關,科研單位及大專院校院內與,科研和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規定不宜出售住房外,均可向現住居民出售。但是成套伙用住房的部分房間(如廚房,衛生間等)為公用,其權面積無法拆分,因此無法出售。
已購公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你公房必須是經過合法的買賣手續,且能取得房本。要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出售公房,否則不可以出售公房。
擴展資料:
如果公產房承租人想轉讓現有住房使用權,首先要對擬轉讓公產房進行評估以確定回購價格,再與津房置換進行回購意向溝通。
達不成回購意向時,提交必要材料,與其簽訂《公有住房使用權委托代理轉讓合同》,設定掛牌價格,在津房置換連鎖店進行掛牌轉讓;然后掛牌公示三天。掛牌期間承租人應讓有意購買者按約定時間看房,摘牌成功后及時騰房、辦理置換手續,最后接收房款。
參考資料: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百度百科
法律分析:(一)申請: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提出經同戶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簽字同意的轉讓轉租書面申請。(二)簽訂協議:轉讓轉租雙方當事人簽訂轉讓轉租協議。(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當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審批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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