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私房的房產的法律程序
買賣私房的法律程序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1、訂立買賣契約,該契約應以書面形式成立;
2、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
3、立契;
4、繳納稅費。辦理完立契手續后,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手續費和契稅;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相關推薦:
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工程質保金留多少)
建設工程造價鑒定的問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注意事項)
維修基金交給誰(維修基金交給誰)
拖欠工程款訴狀(拖欠工程款申請報告)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責任(總包分包的責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