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怎么辦
一、開發商延期交房該怎么辦
1、開發商延期交房有以下處理方式:
(1)收集證據,比如查看合同中是否有關于房屋交付的現相關規定以及違約賠償條款;
(2)申請退房,購房者可以按照相關規洞正定去申請退房;
(3)向法納雹悔院起訴,在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不成時,購房者可以拿著相關的證據去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怎么算
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需要按照以下規定計算:
1、按購房合同約定計算,一般就是事先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好延期交房違約金,一旦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就可以主張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
并且,如果認為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業肆咐主還可以要求增加違約金;
2、購房合同中未做約定的,可以參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違約金并予以追償。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簽購房合同后開發商違約可以退房嗎
簽購房合同后開發商違約可以退房。購房者若想要退房,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滿足約定條件,如合同中約定開發商延遲交房一個月,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另一種滿足法定條件,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購房者可申請退房的情況
1、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
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即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已到,業主們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備入住條件。
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有經過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
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這里要注意的是,開發商在書面通知購房人設計變更后,購房人如不同意設計變更,要求退房的,應在約定或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退房申請。
并且保存有關開發商收到書面申請的證據,否則就喪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權利,或無證據證實已在規定期限向開發商提出過退房申請。造成不利的局面。
4、就是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有相反約定的,按合同處理。
實踐中開發商往往在合同中選擇面積誤差時據實結算,這種看似公平的約定,其實不公平。
他剝奪了購房人在一定條件下(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退房的權利和要求開發商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權利。
5、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經濟糾紛等情況時,業主也可要求退房。
比喻開發商出現一房兩賣或一房多賣、或者賣房前后私自將房屋抵押,造成購房者購房目的不能實現。
開發商違約違約金怎么算
開發商違約違約金按照合同標的額的20%計算。
開發商違約金一般按照合同標的額的20%計算,造成的損害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具體標準可以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同時可以根據違約情形來判斷實際損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的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鑒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房地產開發商違約的情形:
1、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墻、梁開裂;外墻、外窗、衛生間滲水;墻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1)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2)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綜上所述,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計算。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
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相關推薦:
青少年食品安全問題(中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知識)
違章建筑能否獲得補償(違章建筑拆遷補償問題)
各地拆遷補償怎么計算(房屋征收補償標準2023年)
辦土地規劃證需多少錢(辦土地使用證需要多少錢)
房屋拆遷過渡期有多長(房屋拆遷過渡期有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