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有兩類,一類是可售公房,包括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惠價公房和央產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房。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惠價公房上市出售,除了需交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外,還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一、公房是什么?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2.公房有哪幾類?
按照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即通常所說的已購公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可售公房一經上市交易,則變為私有商品房。
(1)可售公房(已購公房)
包括央產房、成本價公房、標準價/優惠價公房。
①成本價公房
指在房改時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價來支付房價的公房。成本價公房跟商品房一樣,房屋產權人享有完全的產權。
成本價公房可在房產證首頁辨別:
成本價公房房產證首頁
②標準價/優惠價公房
指單位職工以標準價/優惠價購買的公房。
標準價公房可在房產證首頁辨別:
標準價公房房產證首頁
③央產房
指中央在京單位的已購公有住房,是北京獨有的公房類型。分為職工按房改成本價和標準價購買的兩種公房。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全國人大機關、兩院、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所屬單位。
央產房房產證首頁示例:
央產房房產證首頁
(2)不可售公房
①部級干部名下的已購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②涉及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門的住房,如黨政機關、科研部門及大專院校等單位在機關辦公、教學科研區內的住房,產權單位沒有辦理住房檔案登記的不能上市交易。
二、公房制度怎么發展的?
公房制度改革產生和發展,伴隨著我國住房的商品化和社會化。
公房制度的產生
公房制度產生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后期,我國在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的福利型住房分配制度,公房是住房供應主體。
公房制度的改革
為適應快速發展的經濟和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政府開始進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由于公房的主體地位,公房制度改革便成為重中之重。
(1)初步調整階段(1978-1985)
調整內容:明確住房是商品,開始先后在部分城市進行全價出售公房的試點和補貼出售公房試點。全價,指房屋的土建成本價格。補貼指政府和單位補貼。
調整結果:由于當時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居民的購房能力不足,全價出售公房試點逐漸被迫停止。補貼出售試點中,單位需負擔大部分房價,而一般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有限,補貼出售也被迫停止。
(2)正式實施階段(1986-1993)
實施政策:
①1988年2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決定在全國城鎮分批推開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出售公房。
②1991年6月7日,國務院頒發了《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重申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從而改革全面展開。
③1991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將公房的實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轉變為貨幣工資分配制度,由住戶通過買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權或使用權,達到住房商品化目的。
實施結果:由于長期福利分房制度的影響,居民一時很難轉變低租金的思維模式,仍存在公房提租難和超低價售房的問題。
(3)全面推行階段(1994-1997)
推行措施:1994年,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進一步調整公房租金標準,穩步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公房以成本價為主,以標準價為過渡,并且國家取消此前對購買完全產權住房再交易的時間限制。
推行結果:公房的公權色彩開始逐漸淡化,公房改革全面推行并開始形成體系。
(4)深入改革階段(1998年之后)
改革政策:1998年,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正式提出停止住房的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
改革結果:出售原有公房適用成本價,與經濟適用房房價相銜接,保留足夠的公房供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
三、已購公房上市買賣有什么政策?
1.已購公房上市有什么條件?
(1)成本價公房
可上市。但成本價公房在取得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因此出售時需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2)標準價/優惠價公房
需要原產權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才可上市出售。在上市交易時,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如遇原單位已撤銷的,當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如果原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需先向原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
(3)央產房
央產房必須要做上市登記,有備案后才能出售。如果還沒有備案,需房屋所在單位做備案才能上市交易。
買央產房要多看兩個材料:
買央產房要多看兩個材料
央產房同意出售證明
2.已購公房買賣需要交哪些稅費?
已購公房要交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及附加、契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
已購公房買賣應交的稅費
核定價,指繳稅時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網簽價,指買賣雙方在網簽時定的價錢。繳稅時,核定價和網簽價,哪個高取哪個為計稅依據。
公房是我國特定經濟時期的產物,除了不可售公房外,已購公房都可在滿足相關條件后上市交易。
資料來源:《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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