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產權登記的手續流程是: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確認批準后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至房屋權利申請人。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1. 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是在房地產交易完成后的一個月內,也就是說交易雙方需要在一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辦理房屋交易。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念念搜、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2、接到房屋買賣通知后,買賣雙方應持身份證、戶口本、蓋章等,交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則上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者一方因某種原因不能辦理轉讓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3、買賣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在三個月內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的社區做募集,部分城市已開始由銀行募集公共維修基金,支付的方式可請教開發商的服務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村集合或銀行收集代表,必須保持良好的支付證明,工資證明這兩個錢是必要的文件,辦理房產證,一旦丟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5、必須做好管理部門領取房產證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仔歷稅和產權登記費、制作費時,需要仔細查看房產證的記錄,尤其是地區、職務、權利人、歸屬高攜國家等重要信息。【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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