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辦理產權登記操作流程為: (1)申請,申請人進行申請房屋產權登記,既可以由權利人自己申請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產權登記。 (2)受理,房屋登記機關接受權利人的請求,并對權利人所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 (3)調查,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實質審查,查明房屋的客觀現狀的行為。審查內容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線、宗地面積、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結構和房屋建筑面積。 (4)公告,房屋登記機關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眾公布欲予核準房屋產權的有關事項。 (5)聽證,房屋登記機關因利害關系人在公告期內對房屋登記機關公布的欲予核準房屋產權的有關事項提出異議,應組織聽證。 (6)決定,如果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齊全、有效,土地房屋權屬來源合法、明確,登記機構應當決定予以核準登記,給權利人頒發房屋產權證書。 (7)歸檔,農村房屋登記機關應將房屋產權登記有關資料整理歸檔,妥善保管,方便查閱。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一、房屋登記要怎么申請1、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確定申請房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將申請登記材料目錄公示。2、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并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筑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二、申請房屋登記登記程序1、當事人準備好一份房屋異議登記申請書。在申請書請將申請人、被申請人、申請事項、申請理由等事項詳細寫清楚,會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員辦理相關手續。2、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申請書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異議登記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會設有專門辦理不動產異議登記手續的柜臺。根據柜臺工作人員的要求,申請人填寫相關的表格。3、交納異議登記費。北京的收費標準大概在75元左右。4、領取房地產管理部門發放的異議同意書,異議登記手續辦理完畢。5、異議登記辦理完畢后第二天開始計算,15日內到法院起訴。6、成功立案后,將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送回房屋交易中心異議登記柜臺。7、在整個訴訟期間,房屋過戶都處于凍結的狀態。直至撤訴或是案件結束后,異議登記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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