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去掉嗎
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去掉。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對減名字協商溝通好了,就可以辦理減名字的手續。房產證上減去名字,類似于房子的份額轉讓,也就是把原來歸屬于這個名字的,房屋產權的一部分轉移,給了房產證上另外的仍然存在的名字上面。所以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流程,與正常的房屋買賣和交易的過程,是非常相似的,所需要的費用,最多的就是與購買房屋時一樣所需要繳納的契稅。
夫妻在房產證上減名字辦理的流程
1、需要先將相關的證件準備齊全的,需要準備的證件,主要有結婚證,身份證復印件準備齊全之后就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提交減名字的申請了。
2、同時工作人員也會對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材料準備齊全就會給予一個序號,并且可以憑借著這個序號到相關的窗口辦理手續。
3、辦理完成之后就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將其中一個人的名字去掉了,同時需要支付一定的工本費用就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了。
主要是通過以上的流程來辦理的,另外房子如果貸款還沒有還清,是不可以加減名字的,需要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后才能夠辦理相關的手續。
房產證名字變更
1、房產證發生變化之后,權利也會發生變化,需要根據房產證上面的所有人姓名來決定上面寫的是誰的名字,那么這一套房子就屬于誰,并且作為房產所有人是能夠將房子對外出租、出售或轉讓的。同時如果房產證上面寫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字,還要將房子出售出去,是要由全部人同意才可以的。
2、房產證更換名字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買賣,贈與和繼承,同時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處理流程。
房產證去掉一個人名字怎么辦理
房產證去掉一個人名字怎么辦理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所需手續如下: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等,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上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方式解決:一種是采取過戶贈與的方式,一種是采取過戶買賣的方式。
過戶贈與的方式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過戶買賣方式無需公證。兩種方式都要繳納一定的房產證登記費和房產過戶手續費,登記費都是80元,手續費贈與方式按2元每平方計算,買賣方式按6元每平方計算。此外,房屋買賣和房屋贈與都要繳納稅款。
一般情況下,過戶辦理需要攜帶的材料有: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初時辦理房產時的相關材料,出讓人婚姻狀況證明。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方式,雙方必須在場或有委托人在場。
1、產權贈與
產權人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加名人。雙方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然后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贈與登記,增加加名人為房屋共有人。
2、房屋買賣
產權人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加名人。雙方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繳稅憑證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加名人為房屋共有人。
3、析產登記
根據相關協議、法律原則和一定的標準,將共有房產這一財產分割,而分屬各所有人所有的行為稱為房產析產。析產登記即是減去房產證上的某個名字,多以離婚夫妻雙方分割財產等場合出現。
除了夫妻之間對房產證進行轉讓等操作,其他不論什么情況都是需要繳納一些費用的,當然去掉一個人名可以采用贈與和買賣房屋來實現,并帶齊相關的資料。
【法律依據】: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規定來看,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共有,房產證過戶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果雙方約定該房產歸一方所有,那么法律上也認可這種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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