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轉租合同注意事項有:租賃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可以超過二十年,如果出現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那一部分視為無效;如果是租賃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合同,如果當事人不進行書面形式的合同簽訂,視為不定期租賃;承租人在經過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轉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1、跟轉租人簽轉租合同:這種情況下,首先要確認轉租人擁有房屋轉租權(他與房東有合同在先),其次,跟轉租人簽訂的合同期限需要注意,不能超過其跟房東簽訂的合同期限。超過的部分都屬于無效期限。
劃重點:一定要看到對方跟房東的合同。此時還需要對方出示房東的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或復印件(這樣能盡可能還原出當時簽合同的真實性),雖然這一點往往會有困難,但一定要堅持看。許多黑中介、黑二房東就是用這種套路,偽裝一份無效的假合同就把房子轉給別人,被房東發現后不認合同,承租人被掃地出門,還要不回押金和剩下的房租。
2、跟房東直接簽合同:這種情況基本等同于和房東直接簽協議的直租房,只要保證前一個租房人知情,且是自愿退租,并核實房東身份信息(身份證、房產證或代理書),簽好合同就能放心入住了。
轉租房子過程注意事項
1、審查該房屋是否屬于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是否存在禁止轉租的情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于違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一定要簽訂轉租合同。
簽訂轉租合同時一定要查看轉租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核實轉租人與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確定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終止,并且轉租人享有轉租權,經出租人同意。《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第28條規定:”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轉租合同約定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租賃合同的終止日期,但有約定的除外。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的內容必須與租賃合同的內容相一致,例如,轉租的標的物只能是原租賃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5、關于轉租前標的物上存在的債權債務的承擔。
為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承租方應提前對這部分債權債務與轉租方進行協商。
6、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否則,承租人可能要承擔不利的后果。《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7、雙方應對租賃物的改善做出約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
8、在房屋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若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的,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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