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需要帶什么資料
公證房產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證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產產權相關的證明材料,房屋買賣合同等;
4、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它材料。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于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臺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房子公證需要些什么資料
房產公證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房產契稅完稅憑證、契稅減免審批表等。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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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房屋產權變更的方式有很多種,在通過繼承或贈予等方式進行產權變更時,需要進行房產公證,很多朋友對于這種公證方式并不是特別了解,下面為大家做簡單的介紹,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事實上,房產公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來說房產公證的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到公證處填寫相關表格。
(二)當事人要準備的材料:
1、財產權的相關證明,比如房產證、土地證等,對于沒有產權證書的房屋可以憑購房合同或是購房發票等證明材料辦理。
2、本人的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3、雙方事先要草擬好協議書。在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可以先不用填寫,一般通過審核或修改后,雙方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準備好了上面的材料以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不能托人代理去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需要注意的是,房產公證必須雙方本人到場,如果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被受理的。
(三)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
根據當事人提出的申請,公證員就房產公證的相關內容,包括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等,同時還會對當事人進行查問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在所有事項核實完畢后,當事人會在公證員的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
當事人必須要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同時明確自己在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會出具公證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在進行房產贈予或繼承時,房產要進行公證,要注意以下事項:
1、贈與人為公民的,贈與公證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贈與標的物為共同財產或夫妻共有應共同辦理。
3、贈與標的物應產權清楚、無爭議、無抵押、留置、擔保等情況。
4、贈與行為應是將個人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不能有故意規避法律的行為。
通過以上介紹,相必大家對于房產公證的法律效力已經有所了解。我們要清楚地認識到,房產公證這種行為具有法律效力,且公證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產權通過贈予和繼承等方式進行變更時,必須要辦理房產公證,才能進行合法合理的產權變更手續。
房產公證都需要什么手續
1、向公證機構申請房產公證;
2、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所需要公證的文書以及繳納稅費的證明;
3、公證機構審核提供的證明材料;
4、審核通過,符合條件的在一定期限內出具公證書。
房產公證處在什么地方
1、各個省市都有房屋公證處,不同城市、不同地區的房屋公證處在不同的地方,根據公證事項的不同,需要攜帶的材料也不一樣。一般辦理的都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所需公證的材料原件(比如公證房產,就要帶房產證原件)。房屋公證處一般在房產交易。房屋公證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2、去房屋公證處做房屋公證時,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地產權證明等材料,然后提出公證申請。
房產公證的類型有哪些?
1、房產繼承公證,也就是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和協議繼承權等國家法律所承認的繼承權,對繼承死者生前私有財產者,進行身份確定,材料核實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證書。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為依遺囑繼承、依法定順序繼承。根據規定:頭一個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沒有頭一個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
也就是說,對于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2、遺囑公證。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為此,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3、贈與房產公證
房產贈與,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4、有關房產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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