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屋買賣糾紛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如果小產權房屋買賣交易中出現糾紛,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同時對于涉及小產權房歸屬及內容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紀要:對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筑的認定和處理,屬于國家有關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應避免通過民事審判變相為違法建筑確權。當事人請求確認違法建筑權利歸屬及內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屋權屬糾紛的解決辦法?
房屋權屬糾紛是指在房屋所有權或其他產權方面產生的爭議,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權屬歸屬爭議:即房屋產權歸屬存在爭議,如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等。2.土地性質爭議:即房屋所處土地性質存在爭議,如土地用途、土地權屬等。3.預售合同糾紛:即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簽訂的預售合同中存在爭議,如購房人退房、違約等問題。4.購房合同糾紛:即房屋買賣合同中存在爭議,如房屋交付、質量問題等。針對房屋權屬糾紛,可以采取以下幾種解決辦法:1.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糾紛。2.調解解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員協助當事人達成和解。3.仲裁解決: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4.訴訟解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房屋權屬糾紛,一定要及時采取合理有效的解決措施,以避免因拖延時間而導致的糾紛擴大化。同時,在簽訂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時,也應認真了解合同條款,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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