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房公證后怎樣辦理過戶
法律主觀:
一、遺產公證后怎么過戶
當事人可以持以下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遺產公證后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一)申請書原件;
(二)當事人身份證件;
(三)如由委托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需要公證);
(四)房地產權證原件;
(五)房屋平面圖;
(六)契稅完稅證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后提交;
(七)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八)繼承公證書原件;
(九)其他有關文件。
二、遺囑公證有有效期嗎
公證遺囑的有效期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沒有新的有效遺囑推翻該遺囑,該公證遺囑一直有效。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因此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三、哪些法律行為可以公證
按照公證法的規定,公證機構從事以下公證活動:
(一)證明合同(契約)、委托、遺囑等法律行為;
(二)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三)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
(四)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并不一定發生法律后果,但為避免日后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五)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六)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準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采取措施,保全證據;
(七)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八)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九)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由此可知,遺產公證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接著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最后繼承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客觀:
《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公證后的房產怎么過戶
一、繼承房產過戶費用: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注: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征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購買超過2年的話就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二、繼承房產過戶流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注:繼承的難點在于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并且都自愿放棄繼承權。
繼承的話,需要辦理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交納公證費,過戶時繳納房產評估費,契稅和印花稅以及工本手續費等費用!由于是繼承,所以免除20%個稅和5.5%營業稅!但是~以后你要是出售這套繼承來的房產,需要繳納全額房價20%的個稅和全額房價5.5%的營業稅。
正常過戶給子女,肯定是要交稅,看子女是否有資格購房,首套的話,90平米以下,契稅1%,非首套的話契稅3%;要是做贈與的話,要有公證費;
產繼承法律規定是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系。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2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 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 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 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 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 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1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1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1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1順序繼承 人及雖有第1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2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于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采用作 價分割的方法。房地產繼承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法定繼承,即死者生前沒有交待或立下遺囑,因此繼承的順序以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另一種是遺囑繼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確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遺產死后留給什么人繼承。 1.房產繼承時如何申請產權轉移登記? 房產繼承時申請所有權轉移應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請書;②繼承人身份證伯;③原房地產權證;④被繼承人死亡證明;⑤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 2.分割房屋遺產,采取何種方式為宜?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于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人數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遺產本身的結構也難以分割等,如果強行分開、割斷,可能損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使用,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遺產在客觀上可行,且不損害房屋的效用,不影響生產、生活, 可以分割處理。對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折價補償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估標準,并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2、共有方法。各繼承人也可以商定遺產房屋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遺產分割中,應盡量采取折價補償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沒有徹底解決糾紛,應視為對第1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時,采取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房子遺囑公證后怎么過戶
房子是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物,但無論是房屋買賣交易還是其他的房產交易都會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會涉及到房產過戶,但不同情況的房產交易,所要提供的資料也會有所不同。那么,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了解房子遺囑公證后怎么過戶以及房產公證和過戶有什么區別。
房子遺囑公證后怎么過戶
房子遺囑公證后需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由繼承者持公證機關所開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證以及契證到房管理機構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手續,待相關部門審核通過之后過戶就完成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凡是經過公證證明后需辦理過戶的房產,必須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2個月內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房產公證和過戶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
房產公證與過戶在服務的對象上有所不同,房產公證針對的是房屋買賣合同的公證,而房產過戶針對的是房產證更名。
2、產生效果不同
房產公證與過戶所產生出的效果也有所差異,房產公證無法產生過戶的作用,它只是起到一個證明的作用,而房產只有在辦理過戶之后,房屋所有權才正真屬于自己。
3、使用范圍不同
房產公證與過戶的使用范圍不相同,公證并不是房屋買賣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程序,但它可以讓當事人在交易中避免很多風險。而房產過戶卻是房屋買賣交易中一項必不可少的程序,房屋買賣合同無論是否經過公證,它都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關于房子遺囑公證后怎么過戶以及房產公證和過戶有什么區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繼續關注齊家網。
遺產公證后房屋過戶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遺產公證之后,攜帶攜帶發生變更的材料,公證書,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到房管局進行過戶。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發生變更的材料;
(三)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
(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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