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買賣的注意事項如下: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8、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個人之間買賣房屋應該注意什么
1、個人之間買賣房屋需要核實房屋產權情況,即便是買賣雙方認識,也要在房屋正式交易前了解清楚房屋產權是否清晰。
2、個人之間房屋交易,在簽合同的時候,要明確好易發生糾紛的事項。比如,在合同內約定好房屋價格以及支付房款的方式與時間。
3、在房屋交易的時候,要雙方先約定好交房與過戶的時間,避免后期因為這些時間而產生糾紛。
個人房屋買賣流程是什么
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審核,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后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第2步:交定金與簽合同,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后,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第3步:贖樓,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其一,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后,再到銀行做按揭;其二,買家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簽訂書面協議時,最主要要關注四個方面,是產權情況、房產總價、交易稅費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書面協議里面要明確交易稅費雙方如何分擔。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過戶、交樓時間,確定日期才能夠保證交易順利進行,例如規定贖樓要在45天內做完,首期款在簽完合同內7天做銀行監管等。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簽訂國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復。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
第7步:過戶及交稅,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后,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第8步:后續事項,交房一般就涉及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燃氣等交接,如果房產內部還有家具家電,還要核實清楚是否有被更換或搬走,最終業主才交鑰匙,正式完成交易。
賣房子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賣房子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問題流程:1、談判。買家在看房子的時候,如果你想要競拍,就會把價格壓下來。因為房屋的價格不是普通的物品可以衡量的,它的價格往往是由使用者的判斷和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決定的,因此,有些東西會留下殺價空間。
2、賣方收取保證金。如果買家和賣家達成協議,并決定出售房子,那么買家就得支付定金。訂金是指買方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賣方支付的款項,具有合同效力。如果你接受了訂金,如果你反悔,你有權利沒收你的訂金,如果你后悔了,你要雙倍返還。
3、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購房者必須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訂合同的時候,必須由產權人在場,無法到場的人必須出示一份委托書,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必須出示《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4、買方審核。在買賣前,買家必須先進行資質審查,確認是否符合購買條件;賣家還必須進行房產核查,以保證房產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正常的市場交易。
5、網簽房屋。房產中介必須在賣掉二手房之前進行網上簽約。如果你的房子在網上簽約,那么你就不能把房子賣給別人了。當然,在經過資質審查和房屋鑒定后,當天就可以進行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簽訂合同,也可以委托當地的中介機構辦理。
6、資金監管。在監控資金的時候,賣方必須在銀行開戶,買家將錢存入賬戶,銀行會將款項凍結,等房子過戶完畢,再支付給賣方。
7、納稅,過戶。賣方和賣方應于合同簽訂后30天內到房產所在地地稅局交稅,買方應向房管局繳納契稅。
8、收尾工作。而最后一步,則是買家支付了所有的房款,而賣家則負責結算。
注意:1、在評估時要留意:建議賣家在報價之前,最好到幾家大型的經紀公司了解一下行情,多向專業人員請教或多渠道了解市場的動向。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加減后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事先做好報價是為了在談判時有足夠的回旋余地。此外,第一次報價通常是一次試探,以后可以根據市場的反應隨時做好調整。
2、在挑選中介時要慎重,要選擇有資質的大型房產中介機構。因此,如何挑選具有信譽、信譽、有資格的代理機構顯得尤為重要。這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先決條件。可以在本地建設委員會網站上查詢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
3、簽合同時要注意的是,在各個方面都做好充分的準備后,可以和中介公司簽協議把房子賣掉。簽訂合同時務必要注意,所有權證明的正本應由產權人持有。由于在委托中介辦理房屋買賣時,許多中介機構常以方便中介的名義,將產權證明交由中介代為保管。這對于銷售人員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以上便是對賣房子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問題這個問題以及相關問題的回答,希望這些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能為您提供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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