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辦理過戶需要的手續主要有:
1.買賣雙方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排隊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或其他互換合同、贈與合同等)。
2、貸款審批,如果買方需要貸款,評估公司需要對房產進行評估,買方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后由銀行批貸。
3、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本、買賣合同等證件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過戶需要注意什么?
1、了解當地戶籍政策
由于不同的地區對于房屋戶籍政策是不一樣的,而購房者購買二手房之后都需要辦理過戶,如果購房者買房后發現房屋不能落戶的話,那么對于購房者來說就是一項很大的損失,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實行落戶限制,并不是買了房子就能遷入戶口,為了避免出現房屋過戶后自己戶口遷過來的情況,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戶籍政策。
2、核實房屋產權
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了解清楚房屋產權,因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為產權問題引發的各種糾紛有很多,比如房屋存在共有產權人,而共有產權人不同意轉讓房屋,或者房屋存在抵押出租的情況,如果二手房存在這些情況的話,購房者就要和賣家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解決,要確保不會發生房產糾紛的情況下再來購買二手房。
3、盤點房屋設備
由于二手房在出租之前都帶有裝修和家具,很多房主在出售房屋的時候還會贈送一些家具家電,購房者個在簽合同的時候就要把這些家具家電寫入到合同里面,再進行過戶交接的時候方便根據合同來進行清點,尤其是對于設備的品牌型號是否能使用等都應該寫清楚。
4、水電氣交接
在進行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購房者不能只關心房屋的產權情況,還要了解清楚房屋的水電氣,并且進行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到水電氣等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同時購房者還要搞清楚原房主是否存在欠費的情況,對于有欠費的話需要原房主補繳費用,然后再來辦理過戶手續。
5、結清二手房尾款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購房者可以預留一部分尾款來作為保障金,在房屋過戶之后以及全部交易都完成之后,再來繳納這部分房款。當房款結清的時候,購房者可以要求原房主出具收條,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結清的字樣,以防止原房主事后再要求購房者繳納尾款。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過戶需要的手續:分車子過戶、房子過戶,兩者手續各不相同。
1、車子過戶
賣方需要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本、登記證、購車原始發票(過戶票)以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買方需要身份證、(暫住證)以及所有復印件。
2、房子過戶
如果是房產贈與,那么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房產贈與過戶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房產贈與過戶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如果是繼承過戶,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需要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等。
如果是二手房過戶,那么手續比較復雜。買方要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然后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貸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自行交易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
將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拿契稅完稅證。憑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國土證,最后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全額支付房款,則可以省略第二步,整個過程大概需要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過戶的注意事項:
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這些證件缺一不可。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買的人需帶上身份證,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書;證明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材料等等,這些證件缺一不可。
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假如房子現已出租,想要辦理過戶,需要賣方供給房子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采購權證實。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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