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式和工程承包類型
承包方式一般有總承包、分承包和獨立承包三種。工程承包主要有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制造業工程三種類型??偝邪前l包人與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式。分承包是總承包人經過發包人同意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方式。獨立承包獨立承擔是承包人完全依靠自身能力去完成承包任務,不用再進行分包。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包括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筑工程等。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包括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制造業工程包括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工程總承包的4種方式
在我國,對于工程項目時鼓勵進行總承包的,是禁止對工程項目進行肢解發包的,但是在工程總承包中也有多種承包方式,所以作為承包人需要對此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工程總承包的4種方式是怎樣的?下面就跟著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一、工程總承包的4種方式 1、E+P+C模式(設計采購施工)/交鑰匙總承包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2、E+P+CM模式 設計采購與施工管理總承包是國際建筑市場較為通行的項目支付與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的一種。EPCM承包商是通過業主委托或招標而確定的,承包商與業主直接簽訂合同,對工程的設計、材料設備供應、施工管理進行全面的負責。根據業主提出的投資意圖和要求,通過招標為業主選擇、推薦最合適的分包商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任務。 3、設計+施工總承包(D+B)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4、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采用設計—采購總承包(E-P)、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方式。
二、怎么辦理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備案 1、到工程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登記領取辦理合同備案表格。 2、按目錄準備相關資料及刻電子數據光盤。 3、提交資料給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資料齊全且符合要求。3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理好合同備案。 4、中標人的商務標和中標價及電子數據(收取包括商務標和中標價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各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數據1份)。 5、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書(收取工程預算書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電子數據1份)。 6、實行擔保的工程,需提交雙方的擔保保函(查驗原件,收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份和電子表格形式電子數據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收取原件1份)。 8、《辦理建管手續聯系單》(查驗原件,收取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份)。 9、中標通知書(收取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1份)。 三、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1、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如何簽訂具體的合同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具體條款中基本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對應的條款會成為簽約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合同價款應當明確約定。工期、質量、工程造價的約定,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3、詳細約定工程預付款、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 4、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應當具體約定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相互關系及各自的責任。總包合同應當將各方關系和責任具體化,便于操作,避免糾紛。 5、明確約定監理工程師等各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參與與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較多,往往職責和權限不明確或不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糾紛。 6、應當明確約定材料設備供應。 7、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條款”對不可抗力發生以后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等如何劃分均作了詳細規定。 8、運用擔保條款,降低風險系數。在簽訂合同時,可以運用法律制度中的擔保制度來防范或減少合同條款所帶來的風險。如承包人在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發包人也應該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9、約定違約條款應當注意的情況。應當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金具體的數額和計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爭議。 10、約定爭議的解決方式應當注意事項。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簽約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承包方式分別有:總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
1、總承包
總承包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2、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所謂獨立承包方式,是指發包人(業主)并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
3、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經營的承包單位聯合起來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選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各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承包需要承擔的風險
支付工程款風險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討外,應通過法律承認的函告方式催討,若無效果,應分析業主的融資能力、履約能力,明確其違約行為,進一步催討和索賠??筛鶕椖坎抠Y金周轉情況與發包方簽訂延期付款協議書。
對于無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業主,應采取措施控制項目在建過程,并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變更價款風險若存在工程設計變更,極有可能導致價款發生變化,項目部應在變更確定后14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并要求對方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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