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掛牌出讓的流程
法律主觀:
土地掛牌出讓的步驟是怎樣的 土地掛牌出讓的程序:發布掛牌公告出讓人至少在掛牌開始日前20天發布掛牌公告,公布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掛牌時間、地點。出售掛牌文件在掛牌公告規定時間內出示掛牌文件,并組織現場踏勘。受理競買申請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競買人持競買申請書、 營業執照 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另有規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 委托書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 保證金 。 審查掛牌資格根據掛牌文件要求,對競買人的開發資質、誠信紀錄等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通知其參加掛牌活動。掛牌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時間和交易場所,出讓人將宗地的地塊情況、最新報價情況等信息掛牌公告,并不斷接受新的報價、更新顯示掛牌報價。揭牌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截止時間確定競買人,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同時繳納 定金 。 公布成交結果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出讓人將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并退還競買保證金。簽訂出讓合同競得人應按照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與出讓人簽訂《國有 土地使用權 出讓合同》。 看過了上面小編為大家整合的內容,相信你一定對土地掛牌出讓的步驟是怎樣的,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 法律援助 ,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需求,您都可以直接在進行 法律咨詢 ,這里有專業的律師將為您提供解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國有土地轉讓過戶流程
以下是國有土地轉讓過戶的流程:
1. 申請:申請人需要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包括申請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材料。
2. 審核: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對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合法性、申請人的資格、土地使用規劃等方面。
3. 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審核通過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與申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明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權利和義務等。
4. 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土地出讓金,以確認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5. 過戶:完成土地出讓金的繳納后,申請人需要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過戶申請,包括申請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材料。
6. 審核: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對過戶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過戶申請的合法性、申請人的資格等方面。
7. 辦理過戶手續:審核通過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頒發土地使用權證,并將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在該證上,完成土地的過戶手續。
初始(變更)土地登記的申請人在申請登記的時候,應當提交哪些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設立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證明或者是個人身份的證明和戶籍的證明;
3、出具土地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屬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情況,還須要提交共有人的共同使用該宗土地的約定或者協議等相關資料;
4、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的附著物的合法產權的證明;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所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資料。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國有土地轉讓過戶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申請人需要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進行操作。此外,國有土地轉讓過戶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申請人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申請過程的合法性和順利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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