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需要申請人向鄉鎮土地管理所遞交補辦申請;等待相關部門核實土地現狀;核實確認后登報說明遺失情況;攜帶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資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補辦并領取新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