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使用土地的,應當向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法定程序和下列審批權限報經批準。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占用農村土地建設企業必須經過相應的審批手續,未經審批的,不允許私自改變土地原有用途。
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的土地的除外。
三、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個人可以因興辦鄉鎮企業申請用地用于建設廠房等建(構)筑物,但所選地必須符合有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城鎮總體規劃,擬建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當地產業政策。
四、申請用地必須在國土部門辦理農用地轉用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必須在規劃部門辦理選址、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帶項目申請用地還須到發改部門辦理立項相關手續,到環保部門辦理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
1、第一你要辦理工廠的相關手續(如果是新開的),搬遷的就得辦理搬遷手續;
2、你要拿工廠的相關手續到土地管理局去辦理相關手續;
3、在此同時你要到環保局地相關部門去辦理證件,因為現在開廠房很不容易。一共大概需要跑十來個單位,蓋十來個公章就行了。
五、應向當地國土資源局行政服務窗口提交資料,臨時用地申請(以下資料一式三份):
1、臨時用地書面申請或申請文件(原件);
2、臨時用地申報表(被用地單位、所在鄉鎮國土資源所、鄉鎮人民政府要有明確意見)(原件);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批準文件(立項文件、可研批復、初設批復等) (原件);
3、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4、用地勘測定界圖(500平方米以下用地可用臨時用地平面布置圖),要求在圖上標明各點坐標。紅線圖上要求用地單位及被用地單位簽字蓋章認可 (原件);
5、土地利用現狀位置圖(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用紅線標注擬用地范圍,但坐標必需與勘測定界坐標一至)(原件)。
6、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還需提交規劃部門同意臨時建設的書面證明(原件)。
7、涉及占用林地、水利設施用地等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同意用地的書面意見(原件)。
8、臨時用地協議(用地單位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須在合同上簽字認可),臨時用地協議需注明,本協議自臨時用地批準之日起生效(原件)
9、土地復墾方案批復(生產建設項目提交經批準的《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及《土地復墾方案評審表》) (原件)。
10、地質災害評估備案表。
11、其它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資料。
有批準權的國土資源部門審查通過后,耕地保護股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相關部門交納有關稅費費,接到批準文件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行政服務窗口領取《臨時用地批準書》,申請人領取《臨時用地批準書》后方可建設使用土地。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一條 、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辦理土地證更名的程序如下: 1、簽訂土地合同:買方辦好房權證后,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過戶合同,之后帶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戶的契稅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測繪公司受理后,帶著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數據,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帶著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棕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帶著土地過戶合同、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原土地證、房屋過戶的契稅、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窗口申請過戶; 5、繳納稅費后領取土地證: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稅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過戶時已經繳納契稅,土地過戶時不重復收取,只繳納工本費。個人身份證或者戶籍證明,法定代表人的證明及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等等資料后,國土資源部的人員會進行審核,如果符合規定的就會在20日之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了,大家不能忽視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法律分析: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流程:1、申請人到政務服務網選擇網上申請事項,并按頁面提示輸入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并按“提交申報”提交申請資料;2、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后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3、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4、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5、制證完成之后,郵遞送達到填寫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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