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證受法律保護嗎
受法律保護。
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法律效力:集體土地使用證是經過土地資源登記部門依法審查核實并頒發的一個土地使用權屬證明證書,土地使用權人可以依法享有該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1、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后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準書等)。
2、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
3、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準并進行張榜公布,在公布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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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使用證有用嗎?有什么用?
有用,農村土地使用證具體作用:
1、改善我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的情況,解決農民對自身的權利不清、義務模糊、不能從自身利益出發,出現亂占濫用耕地等違法行為的問題;
2、強化耕地保護機制,調動億萬農民自覺保護耕地積極性;
3、明確集體的產權主體地位以及農民與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法律關系,將農民與土地財產權緊密聯系起來,激發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農村土地使用證重要
農村土地使用證作為集體土地所有人依法對集體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合法憑證,當然是很重要的。
這意味著,在集體土地所有人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時,農村土地使用證可作為法律憑證,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土地糾紛的發生。
所以,拿到農村土地使用證后,即使暫時不需要使用,也要好好保管,以防將來要用時弄丟了找不到證件。
現在還有土地使用證嗎?
現在還有土地使用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證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件。土地使用權證是土地使用者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權的重要憑證,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國家土地管理部門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證應當由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辦理,用于證明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現在仍然存在土地使用證。
房屋土地使用證明是什么意思?有用嗎?
“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買房時的兩證。兩證能夠證明戶主對其房產的合法所有,是物權歸屬的有效憑證,是對房屋用地合法使用的法律證明以及城鄉房屋產權的法律證明。《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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