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婚前房產是否需要做公證
我和我女朋友戀愛5年了,即將結婚,但是老爸一直要求將08年買的房子做婚前財產公證,原因是他攢了一輩子攢出的錢,不希望以后因為離婚什么,財產一分為二了。但是這樣的話我能對女朋友說嗎,說了不是太傷人了,對以后生活也有陰影啊。rn房子產權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按我的理解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從拿結婚證的日期開始算,以前的個人所有財產不用公證那也算自己的,況且房產產權上也清楚的寫著我自己的名字,以及辦理的時間,遠在結婚之前。rn希望大家指點!不需要做公證。
什么情況下婚前房產才需要做公證: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下面情況就是不需要公證的: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
擴展資料:
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參考資料:婚前財產公證 百度百科
分情況:如婚前房產證已辦出來,不需要做公證,因為按房產證上的日期與結婚證上的日期,能判斷出房產是婚前財產。如結婚時房產證還沒辦出來,建議做婚前房產公證。
拓展資料: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于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于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于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一)當事人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 2、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本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協議上的簽名和訂約日期需要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在公證員當面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那么,只要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于自愿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
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分情況:
如婚前房產證已辦出來,不需要做公證,因為按房產證上的日期與結婚證上的日期,能判斷出房產是婚前財產。
如結婚時房產證還沒辦出來,建議做婚前房產公證。
婚后房產證上加名字和婚前財產公證有區別嗎
有區別,區別如下:
一、貸款問題
婚前購房婚前加名,需要結清貸款才能辦理手續。如果購房人在婚前辦理房產加名手續,房屋必須是已經結清貸款(還完月供)或者是全款付清且沒有抵押的,否則無法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因此房主想要在房產證加上愛人的名字,需要想辦法提前將房貸還完。
二、稅費問題
另外,房子是房主在婚前個人購買,而且兩人并未領取結婚證,若愛人想要成為房屋的共有人,需要通過贈與或者二手房轉讓的方式,這種情況下需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建議購房者在未領取結婚證婚前辦理房產證加名前,注意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以免婚后發生財產糾紛。
婚前房產婚后加名,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情況將免征契稅,因此房主的愛人加名也不需要繳納契稅。
三、手續問題
婚前房產婚前加名,屬于還在按揭貸款中的房子加名,需要獲得按揭銀行的同意或者還清貸款才可以,但是部分銀行表示按揭貸款尚未還清也可以加名,一般而言,按揭中的房屋想要加名并不容易。
婚后房產加名字的辦理手續相對婚前容易,因為房子是婚后購買的,而且另一方也參與了還貸,貸款也已還清,屬于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參與共同還貸的愛人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名,需要和房主持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
四、分割問題
婚前房產婚后加名,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 規定,一方婚前財產應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雙方財產,離婚時對方也無權要求房產分割。
但是,結婚后,夫妻雙方均申請加名,將房產證上的產權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物權法》第六條 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所以,房主的婚前房產經過產權變更,將成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婚前房產婚前加名,如果離婚,加名字的一方有權要求該房產進行分割,但是具體的分割方式,應當在扣除尚未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后,結合房屋來源、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長短及雙方對該房屋所作貢獻大小等因素,進行傾斜分割,并非一定夫妻雙方各半。
擴展資料:
婚前買房婚后取得房產證,房屋產權歸屬問題案例分析
假如X和Y是夫妻,判斷婚前買的房子產權歸屬問題,最重要的要看出資人,一般分為下面這幾種情況:
1、婚前X在單獨掏首付買房,結婚入住后才拿到房產證
這種情況下,房產證上只會有X的名字,由于婚前X獨立買房,合同上也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X是唯一的債權人,開發商只會替他辦理房產證,并且不能添加人名。
需要指出的是,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錢屬于共同財產,這部分財產可以要求分割。而且,共同還款期間,總還款額對應的房屋增值的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2、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后領取房產證
這種情況就更簡單了,完全沒對方什么事了。婚前買房所花的錢屬于個人財產,對于的房子也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雖然在婚后領取房產證,但不改變房子是個人財產的客觀事實。
3、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婚后領取房產證
一般是下面這種情況比較多:婚前以X個人的名義貸款買房,雙方共同出資買房,然后X為主貸人,Y為共同貸款人。這種情況下要明晰房屋歸屬,最安全的是做好婚前財產公證,確定這套房子中倆人所占的份額。
婚后領證也是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遭遇離婚,可以根據公證書分割財產,如果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認定起來就看雙方舉證情況了。
房產證上加個名字,在法律上稱為“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等于這套房子多了一個“共有產權人”。據此,有相當多的人認為,只要加上自己的名字,未來即使出現感情問題,也分一半,但實際情況卻并不如此。
1、還貸中的房子不能加名子
正在還貸中的房子屬于權利限制狀態,銀行有他項權利,購房者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也就是說不能增加共有產權人,不能加名子。
2、無抵押狀態的房子加名
加了名字后,作為共有產權人,當然有權利參與房產分割,至于是不是對半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有協議的需遵守協議,如果沒有協議,則要參考多個因素,最終由法院來確定分割比例。
舉幾個例子,比如房子網簽的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后,雙方出資比例,孩子的歸屬這些都會影響到房子分割比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權法
百度百科-婚煙法
一、房產證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的區別
1、房產證婚后加名:
夫妻婚后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2、房產證婚前加名: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二、房產證加名的情況及步驟、費用:
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網簽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 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 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 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費。
2、不滿 5 年,5.5%的營業稅加 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 到交易日未止),滿 5 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 5 的印花稅。
4、4 本合同,每本約 5 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 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 100 萬的房稅值就是 50 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三、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視房子的情況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關系和非直系血源關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費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或父母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3、加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另外再費用上也要交納得更多。
房產證加名字,只是在房子這一塊范圍。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婚前的個人全部財產,包括房屋
婚前房產怎么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一)當事人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 2、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本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協議上的簽名和訂約日期需要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在公證員當面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婚前房產,屬于一方房產,不算夫妻共同房產。一、根本沒有必要去作婚前財產公證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因為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因為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并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財產歸屬,否則顯失公平。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后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后還貸的錢,它僅限于本錢,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二、強烈建議去作婚前財產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辦理公證屬于公證處的業務,據了解,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續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詢房產公證具體事項,客觀地講,只能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咨詢。有些還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可以咨詢公證處能否辦理,如果辦不了,建議辦理日后房產歸屬協議的公證。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您以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錯了。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未婚夫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順利辦理。辦理公證的當事人要事先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及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拆遷戶婚前財產公證問題
我們家拆遷了,登記了兩套150平方的房子,是我爸留給我和我弟弟結婚用的。 房子近期就會交到我爸的手中,因為這兩套房登記的戶主都是我爸的名字。 因為我剛結婚,結婚證已經辦了,我想請教一下,如果未來發生騙婚,那我目前應該采取什么手段保護自己,比如要做一些什么公證之類的? 詳細解答的加分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你父親名下,那么影響不大,房屋仍然屬于你父母。
如果想要過戶到你名下,最好采用贈與,這樣費用雖然高點,但不用通過你妻子。自需你跟你父母簽署贈與協議,并且指明房屋歸你個人所有就行。這樣房屋就跟你妻子沒有關系。
如果不想通過贈與形式過戶的,那么只有買賣,這個時候就需要你們夫妻簽署財產約定協議,表明這房屋歸你個人所有。如果沒有協議,那么買來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個協議最好公證。
李明是父母的獨子,在李明剛剛工作時,他的父母便出資70萬元,以他的名義簽訂了購房合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剩余的50萬元,則讓李明向銀行貸款,用10年時間還清。一年前,李明找了女友小虹,兩人感情進展迅速,很快談婚論嫁。但為了“房子”,雙方父母卻打起了“小算盤”。婚姻法律問題專家、廣東天勝律師事務所的謝友林律師對雙方父母的擔憂進行了解答。
李明父母:
房子是否會分去一半?
兒子結婚后,咱們耗盡大半生積蓄支付首期的房子是不是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今離婚率高居不下,萬一兒子離婚就會吃啞巴虧。咱們勸兒子去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偏偏這孩子卻說,既然已經有了“婚前買房歸個人”的條款,就無需再做公證了,否則很可能還沒結婚就先傷了和氣。如果不想讓該套房產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到底有沒有必要冒著傷感情的風險作婚前公證?
律師分析:
不做婚前財產公證也無妨
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征求意見稿。雖然該解釋還沒有生效,但實踐中很多人都喜歡用該解釋處理自己的房產問題。其中,第十一條引起了空前關注。該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按該條規定:李明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應算是他的個人財產。他個人與銀行簽下貸款合同,也屬于他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財產屬雙方共有,如果李明完全使用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款,那么可判定房產屬于他,萬一離婚也不需要返還小虹任何錢款。反之,如果李明用婚后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款的話,就應給小虹合理的補償款。謝友林表示,無論是按照現有的法律,還是從《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征求意見稿來看,這套房產都是屬于李明個人所有的,婚后所有權并不會發生改變,因此可以無需做婚前財產公證。
由于李明還需供房10年,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占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假設離婚時房價已翻倍,李明與小虹婚姻存續期間還了30萬元,那么離婚時,李明就應該償還小虹30萬元,而非15萬元。
在實踐中,謝友林認為,如果婚前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50%以上的,可視為個人財產,50%以下為夫妻共同財產,比較公平。如果首付成數低按揭期限長并用婚后用共同財產按揭的,離婚時分割財產對于另一方肯定是不太公平,哪怕是把房產的增值部分的一半給予對方。
小虹父母:
房產證應有女兒名字
住在沒有自己產權的房子里很沒安全感,吵架時也不能理直氣壯,萬一哪天離婚了,豈不是只能凈身出戶!不行,一定要在婚前就房子大家達成一個明確的合理的協議!大不了我們家把剩下的50萬元出了,不用李明還貸款了,讓他把女兒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這才跟他結婚。否則還不如找個沒房子的,雙方各出一半,萬一離婚也是對半分,誰也不吃虧!
律師分析:
女方也要出資莫忘寫協議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征求意見稿第八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是在婚前出資,沒有明確說贈與雙方的,是指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一個人。在婚后出資,如果沒有明確說只給自己子女一個人,就推定是給雙方的贈與。如果小虹的父母為了女兒著想,也要在婚前出資的話,一定要記得與男方家達成協議。協議書上寫明出資的金額,寫清楚是贈給自己的女兒的,以及雙方所占房產份額,進行協議公證后,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謝友林指出,如果協議上約定了房產份額,萬一離婚就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一般就按夫妻各占50%。謝友林提醒,凡是涉及房產的協議,為確保自身權利,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公證。
房子如果沒有房產證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房子是去年爸媽買的,沒有房產證,寫了我的名字,準備給我和我的姐妹的。今年年頭我結婚了,沒做公證。那個房子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婚前個人財產?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做公證嗎?現在去補公證的話可以補嗎?要不要夫妻一同到場?rnrn謝謝那位大俠可以幫我解答一下這些問題!謝謝了!房子如果沒有房產證不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擴展資料: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需要注意的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婚前財產公證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經過多少年,仍舊屬于個人財產,不發生轉化。他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只要他與你沒有特別約定,即使將來離婚也是他的個人財產,不會被當作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不需要去公證,這本來就是你的個人財產。按購房合同日期。
婚前買的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若是婚前全款買的,無需做財產公證也是個人財產,若是貸款買的,可以去公證處辦理公證。沒有房產證也可以辦理公證,證明房屋為婚前購買。已婚的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到場辦理,委托他人或一人辦理時不受理的。就協議內容做完筆錄后,是需要夫妻雙方在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的。
不需要什么都去公證。報紙雜志看多了吧。
又不是家里財產種類多的自己都分不過來。做個公證以后免得麻煩,婚前購買
就是婚前財產。留好購買時的票據就是最好的證據。
這個房子肯定是屬于婚前財產啦,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做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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