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調查取證的方法
很少有人對外遇無動于衷,一些懷疑自己的伴侶對自己不忠,但又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于是就想要去調查取證,確定這件事情。那么哪些婚外情調查取證方法才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是 情感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資料。
一、婚外情調查取證的方法
1、照片
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2、錄音
能證明配偶和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和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3、錄像
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錄像。
4、手機短信
配偶與 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可能通過短信聯系,這種短信都可以保留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保存比較困難,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以及接收者,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給予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
但無論如何,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調查取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者把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后來作為證據使用。
5、電子郵件
有時配偶會和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有些當事人也會把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很困難,只能作為輔助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證據鏈條。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
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保證書,保證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能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7、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
取得證據的方法、婚外情調查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忙取證,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不會采信。比如: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那樣的話,法院不僅不會采信,在法律上還會是一種侵權行為。
婚外情怎么取證調查
婚外情調查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調查工作,當然其中也有一定的危險性,需要專業的調查偵探人員,并且要具備多年的調查經驗和豐厚的法律知識,才能把婚姻調查取證做好,一些沒有專業知識的調查人員,很可能不能把真實情況調查清楚或者采用一些不正規的調查方法,導致證據沒有法律效應。情蹤私家偵探公司一家有這多年婚姻調查經驗的婚姻調查公司。我們有專業的婚姻調查法律顧問,派遣從事多年法律工作的同時進行調查取證工作,能夠完全避免采用不正規手段調查帶來的風險。
重婚罪難認定“夫妻名義”取證難
重婚要求雙方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義申報戶口、購買及租賃住房、舉行婚禮等,只要不以夫妻名義對外,就不構成重婚。說得再具體點,如果一個丈夫與第三者領取了結婚證,這就是確鑿的證據;如果他與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對外“老公老婆”地介紹身份,以夫妻名義旅游聚會,那么鄰居和親友認定的證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與第三者生育子女,醫院的記錄上顯示男方是父親,那么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證據,但是記錄如果僅根據女方的陳述,或根本沒有任何與男方的聯系,單獨生兒育女的證據的證明力就顯得“勢單力薄”了。
捉奸在床難證同居關系
當夫妻因一方發生“婚外情”離婚時,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設法取得對方“不忠”的證據,以求在離婚時,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財產分割權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京、滬、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種名目的偵探機構、調查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應運而生。當事人抱著“捉奸取證”的心態,不擇手段、不惜成本。那么,費盡心機取得的“證據”在離婚訴訟中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就目前法律規定以及審判案例來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證據,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支持。
自家取證可被采信
如果破門而入,在自家床邊,舉起照相機、攝像機“咔嚓”攝下床上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目前很多法官對這樣的取證是采用的,他們會據此判決離婚并要求過錯方向配偶支付過錯賠償金。因為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所以,構不成刑事責任。但是在自家床上捉奸,行為不要過激,照片不要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為,證據僅用于庭審舉證,證據有效的可能性較大。反之,如果當事人拿著照片四處張貼、散發,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李律師說,即便是在自己家捉奸取證,也不應該大力鼓勵,因為這樣取證在雙方情緒都很激動的情況下,極易引發家庭惡性案件,稍不冷靜就可能造成嚴重后果。
私闖民宅“捉奸”不合法
如果在他人(包括第三者)住宅或賓館內收取證據,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采納,反而可能會吃“侵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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