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1、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2、婦女的勞動就業權益受法律保護。3、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權利。4、婦女在勞動和工作過程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發展權。5、婦女享有勞動安全和健康權。所有用人單位都應當根據婦女的生理特點,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受特殊保護。6、婦女的終止勞動關系權受法律保護。 7、婦女的退休權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應當執行國家退休制度,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8、婦女在生育方面享有社會保障權。第二,政治權益。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享有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和依法獲得賠償權。3、選舉、監督、罷免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過國家權力機關管理國家事務。第三,文化教育權利。1、在入學、升學、畢業分配、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的權利。2、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3、接受掃盲教育的權利。第四,人身權益。第五,婚姻家庭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
根據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婦女享有的正當勞動權利包括平等權,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此外,還有就業權、獲得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的權利等等。 1、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 2、婦女的勞動就業權益受法律保護。 3、婦女享有女男子平等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權利。 4、婦女在勞動和工作進程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發展權。 5、婦女享有勞動安全和健康權。 6、婦女的種植勞動關系權受法律保護。 7、婦女的退休權受法律保護。 8、婦女在生育方面享有社會保障權。
法律客觀:婦女的勞動權利,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婦女有就業和獲得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的權利以及其他與勞動有關的權利。勞動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每一個有勞動能力的婦女的一項光榮職責。婦女同男子一樣,是社會主義建設不可缺少的生力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動力。婦女通過自己的勤奮、誠實、合法的勞動,獲取相應的勞動報酬,使自己在經濟上達到自立。經濟上的突立,為婦女與男子在各個領域中的平等奠定了物質基礎。依照我國《勞動法》第3條的規定,女性享有如下勞動權利:①平等就業的權利。婦女與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②選擇職業的權利。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婦女有權依照自己的意愿選擇自己從事的職業。③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婦女在向用人單位付出勞動的同時,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④休息休假的權利。婦女有權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⑤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婦女有權獲得特殊的勞動保護。⑥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婦女有權獲得必要的職業培訓。⑦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婦女在退休、患病、負傷、生育、失業等情形下,有權獲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享受國家和用人單位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⑧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婦女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有權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⑨其他勞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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