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常理,對于房屋出租期間空調壞了的情況,維修費一般由以下幾個方面承擔:
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租戶需承擔空調維修費用,那么在空調損壞的情況下,維修費將由租戶承擔。租戶在使用空調期間應該妥善使用和保養,避免人為損壞。
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房東需承擔空調維修費用,那么房東應該為維修費用負責。房東有義務確保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包括空調。
在某些情況下,空調損壞可能是由于設備自身原因或者公共設施問題所致。在這種情況下,維修費用可能由房屋管理方或業主委員會承擔。
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維修費用責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一般來說,根據實際情況和責任劃分,可以協商確定由租戶或房東承擔維修費用。
總之,在房屋出租期間空調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的承擔責任應該依照租賃合同約定或者雙方協商決定。如有爭議,建議雙方通過合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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