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如下:一級收費標準: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二級收費標準: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三級收費標準: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物業費構成要素有以下幾點:
1、人工費,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原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原物業服務人違反前款規定的,不得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后的物業費;造成業主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物業管理費確定標準物業管理公司為你業主或用戶提供的不同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時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或用戶協商而確定的。而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要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具體來說,有些項目是一次性收費;有些項目則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項目的收取方式較為靈活。具體情況也要看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是如何規定的。(二)物業管理費確定原則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用戶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也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三)物業管理費必須明碼標價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法律客觀:《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
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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