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離婚買房新規定
為了對假離婚購房行為進行限制和規范,避免一些家庭通過此種借道購房,所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對離異購房做出明確規定,具體如下:
1、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2、在夫妻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
(1)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2)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后無房一方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3)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這樣的規定。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以遏制通過離婚獲取購房資格的情況。
2020離婚買房最新政策
夫妻雙方離婚的,若夫妻之前一直租房未購買房產且雙方名下都沒有貸款,雙方各自可以以首套房的福利購房;但若雙方或者一方曾經購買房產且名下存在貸款的,銀行可能會以第二套房的批準貸款。
婚后夫妻一方或雙方接受繼承,被繼承人沒有明確單獨由一方繼承的,繼承所得的商品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家人婚前全款出資買的房,產權登記在配偶名下,房屋屬于配偶個人財產。
配偶家人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產證,產權登記在配偶名下,房屋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家人的出資一般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擴展資料: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后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假結婚假離婚買房”也是政策之殃
夫妻離婚后多長時間才能有購房資格
1. 夫妻離婚后買房沒有時間限制,是可以直接購買的。2. 購房時需要帶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再婚證明、購房資格證明。3. 離婚后多久可以買房,取決于銀行的有關規則:(1)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離婚買房并沒有特殊請求,只需將婚后的房產切割明白,明確名下的房產情況即可。(2)離婚后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的話應該按首套房產算,具有買房資格。(3)但若是預備通過借款買房,就需要看銀行的有關方針了。目前,很多銀行都出臺方針關于離婚人士請求首套房貸的,必需要離婚超越1年才放貸,堵住“疑似假離婚買房”的縫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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