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權證土地賠償標準
一、針葉林林木補償標準人工幼齡林:補償全部造林投資及培育費,造林投資按每畝400元計算,培育費的補償標準,前三年按造林投資的7倍補償,從第四年開始,按照前三年補償標準每年增加25%。人工中齡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85%的標準計算,并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50%的標準計算,并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積×主伐期每畝林木產量×700元×20%的標準計算,并在此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進行補償。
二、天然林林木的補償標準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補償。防護林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特種用途林和珍貴樹木按照人工林補償標準的3倍補償。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樹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補償。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畝3000元補償。灌木林林木按照每畝1000元補償。經濟林林木:果樹賠償以姚家村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的賠償意見為標準。其中,果實單價按照前三年市場平均價格計算,果樹產值按3倍補償;
三、林地補償標準用材林地、經濟林地按照每畝4200元補償。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按照每畝3360元補償。防護林林地按照每畝8400元補償。特種用途林林地按照每畝12600元補償。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倍補償。其中,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按照每公頃13.5萬元計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地和珍貴樹木林地原則上不應該占用,特殊情況經批準征用、占用的,防護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補償標準的2倍補償,特種用途林地和珍貴樹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補償標準的3倍補償。
四、其它林木補償標準房前屋后樹木(楊、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補償。
五、安置補助費計算標準安置補助費征用林地面積/人均林地面積)×該林地平均年產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產值按每公頃4000元計算。
六、植被恢復費收取標準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復費的收取標準按照國家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聯合下發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問,每畝林地租賃應該賠償多少錢?
租賃土地的補償標準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按照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第三百三十八條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條 【承包地的征收補償】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個人承包荒山補償標準
補貼標準: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喬木林200元/畝,營造灌木林120元/畝,油茶、核桃等木本糧油經濟林160元/畝,其他經濟林不高于100元/畝;林地更新不高于100元/畝。資金投放方式:補貼資金分兩次進行撥付,在造林第一年按任務量先一次性撥付造林補貼資金的50%,待造林完成三年后,經省級驗收保存合格,國家再撥付其余50%的資金。村民荒山造林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以上林農荒山造林補貼標準,僅僅是一般性的參考,隨著時間的推移,補貼標準或還會調高,但補貼標準各地或許有一些不同,具體情形還需再前往當地林業部門、農業部門咨詢。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份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第四十七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第四十八條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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