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征收未利用地補償標準
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
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
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
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
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
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
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
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
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高速公路占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1、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2、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3、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10)
4、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1.5~3倍,占用期二年為5倍)
首先,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即補償標準必須根據被征用土地原來的用途加以確定,而不是按被征用土地將來的用途來確定補償的標準。這是征地補償的基本原則。 征地補償款 的具體分配方法如下: (1) 土地補償費 歸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用土地的 安置補助費 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1.我國征收土地中的兩個基本原則: 一、間接補償原則:這種原則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為國家所有,將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并不是開發商向農民買地。所以在征收土地過程中征地補償款是由國家對失地農民和集體記進行補償,而不是開發商或者用地單位進行。在征收土地過程中國家對農民的征地補償是按照年產值等標準進行的,一般控制在幾萬元以內,很多國家重點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顧可能會更低,但是在出讓國有土地的時候每畝地的出讓價可能會達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以前農民朋友在咨詢中反映了這一問題,據此認為村干部、地方領導截留補償款是由于對法律的不理解。 二、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則:由于土地是農民維持生活和進行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故為防止農民在失去土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 土地管理法 規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條第二款不能滿足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應當提高補償,批準提高 征地補償標準 的機關為省級人民政府,但是其提高的標準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說土地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就是 征收土地補償 的最高標準,若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為1500元,則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得最高補償標準為45000元。除此之外還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圍繞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證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這一規定,進一步對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進行了保障。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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