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轉讓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無產權房屋轉讓合同范本3篇,歡迎參考閱讀!
無產權房屋轉讓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對乙方有按期償還450000元(肆拾伍萬元)債務的義務,但因甲方資金暫時欠缺,故由乙方以此450000元(肆拾伍萬圓)的債權作為支付購買甲方房屋的款項,房屋由乙方進行長期居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所說的標的物房屋位于
二、為盡快處置變現抵債資產,甲方將上述抵債房屋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450000 元(大寫:肆拾伍萬元整)。
三、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就享有該房屋的永久居住權,甲方及其親屬應當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居住。乙方對該處房產從此享有合法的占有權、使用權、受益權、處分權。
四、房屋在居住期間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由居住人交納和支付。
五、甲方應當保證乙方長期享有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權,在房屋所有權證書因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辦理的情況下乙方仍然享有該房屋的永久居住和使用權。
六、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集資、購房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壁掛爐安裝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七、乙方辦理轉讓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提供便利。
八、因抵債房屋產權發生糾紛致使乙方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甲方承諾在能夠取得該房屋所有權、可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時,自愿將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乙方名下。
十、甲方不得利用本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向乙方承擔責任,即退還乙方所有購房款。
十一、若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所有購房款項。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的房款甲方按照乙方居住年限予以適當退回。
十三、若因甲方等其他不可預測原因使乙方不能對房屋享有永久使用權和長期居住權時,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的購房款。
十四、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在乙方實際居住和使用該房屋時,不得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若在乙方實際占有和居住該房屋時,甲方的親屬主張上述權利的,上述權利歸乙方所有。
十五、在乙方實際居住期間甲方不得有將該房屋用于抵押、轉讓及其他損害乙方長期居住權的行為。否則,甲方在全額退還乙方購房款的同時,還應當另行支付乙方購房款百分之三十(30%)的違約金。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已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
十七、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之日,甲方應當將該房屋的鑰匙交付給乙方,以此表明乙方是該處房屋的所有人。同時,甲方必須將與該房屋有關的所有證件及憑證交付予乙方。
十八、因抵債房屋產權發生糾紛致使乙方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九、甲方超過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應按照收取價款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無產權房屋轉讓合同范本二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此二手房轉讓合同,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
甲方擬將位于 市 區 第 棟 單元 號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于 年 月 日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 。
第二條 :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乙方應于合同簽訂 后天內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剩余房款人民幣 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并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付款時沖抵。
第三條 :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所有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
第七條 :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額房款的當日向乙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列房產及其附屬設施的鑰匙、水電煤氣費繳付專業存折或其他憑證,有線電視用戶證,物業費繳付,寬帶使用憑證等所有與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房產相關的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服務的權利憑證。以上按原已有的辦理,如原無則無需交付。
第十條 :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日前所有水、電、煤氣、物業、電話、寬帶等所涉及的費用已結清,不存在欠費。
第十一條 :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
甲方同意將該房產裝修保持不變,防盜門窗、家具、部分電器(臥室內空調,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等、樓頂雜物間及菜園留給乙方。
第十三條 :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與《房地產權證》記載的一致)(略)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略)
無產權房屋轉讓合同范本三
甲方(轉讓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 _ 乙方(受讓方):__ 身份證號:________ 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狀況:甲方的房屋位于 房,三房二廳一廚一衛二陽臺,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屬住宅用途。
二、 轉讓價格:本房屋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乙方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元給甲方,以銀行轉帳付款方式,乙方付清購房款后,本合同生效。
三、 交付期限:甲方收齊乙方轉讓款后,即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 甲方責任:甲方保證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乙方責任:乙方對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結構情況、目前的使用狀況在轉讓前已有清楚的認識,并對上述情況承擔該房屋轉讓后的責任。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公共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六、 本房屋轉讓前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由甲方負責,轉讓后發生的債權債務及電費、水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 其他約定:
1、本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如因國家政策法規改變而可以補辦房產證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2、本房屋的主體建筑物使用期約為60年,因發生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或自然損耗而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的,乙方不能向甲方或建設單位追索任何責任或賠償。3、本房屋如因政府的城建規劃需要征收征用的,屬于該房屋的拆遷補償歸房屋持有人(乙方)所有。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行本協議如有爭
議的,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指模) 乙方: (指模)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單位意見:茲證明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上述房屋轉讓協議。
建設單位:
年 月 日
無證房屋買賣協議書,有些房子不一定有房產證,那么該怎么辦呢?下面是我帶來的關于無證房屋買賣協議書的相關信息以及范本,歡迎閱讀!
無證房屋買賣協議書【1】
無證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一、我國法律對無證房買賣合同效力的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的規定,系對房屋交易過程中為維護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種原則意義上的管理性規定,旨在規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關系。這一規定在性質上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4條規定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而屬于取締型的禁止規范。故違反上述規定并不必然導致交易行為及締約合同的無效。對以將來可能取得所有權的財產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不因出賣人未取得所有權而導致合同無效,但出賣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時仍未取得標的物所有權致使標的物不能交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無證房屋買賣相關法律風險提示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2007年8月30日修改前為第37條)關于"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不得轉讓的房產的適用范圍,理論上及實務中不乏爭議,地方司法裁判亦呈現不同樣態。筆者認為:就將來取得產權的房屋設定買賣,并不必然導致因當下未領取權屬證書而致交易行為的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房屋一般是指自始至終都不能辦理權屬登記的房屋;該條款主要針對不認定無效即不能達到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目的,并將會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買賣合同;其設置目的是對在房屋所有權人尚不明確的情況下,對房地產權屬進行轉讓和實際變動行為的一種限制,而不必然產生否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2)我國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但不動產登記只是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而非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問題是:嗣后取得合法處分權,不妨礙訂約時該標的房屋無權屬證的交易行為效力,但至糾紛成訴,合法處分權前提下仍不能判斷權屬能否最后取得或取得已無意義,能否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6項認定合同效力,依然存在討論余地。
(3)以無產權證的房屋為標的的買賣合同簽訂后,在未辦產權證前,買受人亦未依約支付購房尾款,一旦拆遷導致該房權屬證書無法辦理或辦理已無意義。簽約時明知房屋產權不能及時辦理,或在產權辦理之前出現受阻事宜導致無法辦理或辦理無意義的,約定買受人以領取權評估并預先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
(4)拆遷安置房、產權人已去世的遺產房、集資房、預售房、房改房,以之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實踐中多出現"無證轉讓"情形,一方面存在上述法律適用上的爭點;另一方面也因真正權利人的撲朔迷離易造成無權處分情形發生。故此類房屋交易,需要對權屬狀況的審核、風險評估慎之又慎。
(5)作為房產出賣人,給購房人辦理產權證書是其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一項主要義。
屬證為尾款支付條件的條款時,應予以充分的風險務,如不能辦理房產權屬證明,即使已為交付,亦不能視為已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仍應依法承擔合同無效或根本違約的法律責任。
無證房屋買賣協議書【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 整(¥ 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年
乙方(簽字): 年
日 日 月 月
無證房屋買賣協議書【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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