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法律常識
1.商品房銷售基本知識與法律常識有哪些
知識點一:房地產市場 房地產一級市場 房地產一級市場又稱土地一級市場,是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市場,即國家通過其指定的 *** 部門將城鎮國有土地或將農村集體土地征用為國有土地后出讓給使用者的市場。
出讓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經過開發達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產一級市場是由國家壟斷的市場。
房地產二級市場 房地產二級市場是土地使用者經過開發建設,將建成的房地產進行出售或出租的市場,一般是指商品房首次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 房地產二級市場也包括土地二級市場,即土地使用者將符合規定可以轉讓的土地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易的市場,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等。
房地產三級市場 房地產三級市場是指已獲得房地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再次將房地產轉賣或交換、轉租的市場。三級市場通常是住房消費者之間的交易,屬于消費市場的重新配置,常見的有房屋買賣、交換、租賃、抵押、典當、拍賣等流通形式。
知識點二: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可房價款的行為。 商品房預售條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也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各施工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各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取得>。
未取得>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預購人也示>的批準文號。
預售合同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權屬登記 預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預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 市、縣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由于開發企業原因,預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各預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預售商品房的轉讓 2005年4月30日,為了抑制房價,國家七部委聯合出臺了>。
該意見明確指出,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也就是說,以前常見的“炒樓花”行為被全面禁止了。
根據規定,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商品房銷售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預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范私下交易行為。 知識點三:商品房現售 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商品房現售條件 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各施工許可證。已通過竣工驗收。
拆遷安置已經落實。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置基礎設施具備交會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時,房了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狀況。
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解決爭議的方法。 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知識點四:“五證兩書” 購房者在購房時通常會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提供齊全的“五證”、“兩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 證 “五證”是指>、>、>、>(建設工程開工證)、>。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和>,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
>的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 兩 書 “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兩書”可以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約定,并且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的對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證文件。 知識點五:內部認購 內部認購房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未獲得>等有關證件之前,在小范圍內以“內部認購”方式銷售商品房。
內部認購可以為開發商盡快回籠資金,并且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較低,通常會吸引眾多購房人士。 然而,由于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的情況下銷售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購房者的權益也無法受到法律保障。
因此,購房者在進行內部認購時應慎重地考察該房地產項目是否除了>外其它證件都齊備,以免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目前,由于商品房內部認購引起了不少的法律糾紛,國家也采取了相關的政策對內部認購的銷售形。
2.房地產經紀人需要精通哪些法律知識
若想做一名合格的房地產經紀人,不僅要通曉房地產專業知識,而且還要熟練掌握法律知識、金融知識及談判技巧,才能在房地產開發商和消費者、買家和賣家中間搭起橋梁,才能在中介行業中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房地產專業知識(包括房地信息)。所謂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居間,通俗地說就是作中間人。居間是一手牽兩家:上家和下家,并在兩者之間起一種溝通、促進和平穩的作用。對一個房地產經紀人來說,掌握大量的市場信息是他從事好這項業務的先決條件。這些住處應該包括:房地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信息、購買對象變化信息等。在很大大程度上來說,經紀人就是利用信息制造利潤,信息就是他們最主要的資本。如果說居間側重的是信息的話,那么代理就非得要具備專業知識才行。代理是代表某一方去尋找另一方,是買賣和租賃的全過程代理,貫穿于房地產生產各個環節,因此要求經紀人在熟悉有關房地產法律、法規、條例的基礎上通曉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建筑學、房地產交易、房地產價格評估等專業知識。具體地說,一要掌握房地產開發投資,以及與之相關的市場研究、開發程序、項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設與竣工驗收、資金融通、市場推廣。二要熟悉建筑基礎知識,了解建設工程全過程。三要熟悉轉讓、抵押和租賃的條件、程序及具體規定,以及產權產籍的一些基本知識。四要掌握房地產價格評估的理論和實務。
市場營銷知識。房地產開發到了今天這樣的局面,早就不是幾年前的單一產品競爭了。對于房地產商來說,他們所需要的也不是單純的中介服務,而是能夠提供開拓市場的完善營銷計劃和高超的市場策劃方案的中介服務。房地產市場生產與消費的分離特征,決定了房地產營銷的重要性。房地產在時間、數量、類型、房型、樓層所有權、信息、估價的分離,非得靠市場營銷來彌補。房地產市場營銷組合理論、市場預測和調研方法,乃至產品策略、定價策略、分銷和促銷策略都是房地產市場營銷中心必不可少的東西。要掌握市場營銷知識,就必須掌握市場調研、選擇目標市場、產品開發、產品定價、渠道選擇、產品促銷、售后服務等知識技能。
法律知識。房地產經紀人雖然不是律師,也不一定要達到專業水平,但與房地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是非掌握不可的。我國的房地產業發展得益于房地產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完善,也就是說房地產的每一項業務,都離不開法律和具體的法規。房地產的三部法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規劃法》以及據此制定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幾乎涵蓋了整個房地產事務。作為經紀人不但要掌握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各級 *** 部門關于房地產的政策、方針和精神,而且還要熟悉民法、經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知識。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簽合同,就要牽涉到經濟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知識。代理租賃要熟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件》等,懂得什么房可以租、什么房不能出租、租賃合同以什么方式生效等。代理買賣,就得熟悉《城市房屋轉讓管理規定》、《城市已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中轉讓的條件、交易程序、產權產籍知識及辦證程序。如果代理發展商,要掌握的法律知識就更多了。近年來時興的房地產律師見證業務足以說明法律知識的重要。房地產經紀人要學法、懂法、用法,依法辦事,用法律來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金融知識。房地產金融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有著密切的聯系,房地產金融是房地產與金融聯姻的產物。房地產業的發展,要金融業作為后盾,金融業要拓展,房地產業是首選。特別是房改新制度實施、取消實物分房后居民到市場購買住房,經紀人的金融知識就顯得尤為重要。不論是作開發商的全過程代理還是抵押貸款,甚至房地產咨詢業務,都少不了金融知識。一般來說,經紀人應該熟悉國際金融慣例、現行國家金融政策、融資形式、銀行利率、利息計算、貸款種類及手續、還款方法以及住房分積金等知識。
談判技巧。談判是一門技術,更是一門藝術和科學。它通過談判各方觀點、感情溝通,達成一個雙方都能基本滿意的協議。房地產經紀人的談判也不例外,通過談判完成委托方交給的任務、本身獲得傭金的同時,也使市場的需求得到了滿足。在談判中常見的策略如時機運用策略、利益讓步策略、以誠取勝策略都是房地產經紀人所必須借鑒的。具體到居間或代理業務上至少要提出上策、中策、下策三種甚至更多方案。對房地產經紀人來說,還有一個最現實的問題,就是如何使雙方成交,這就要求房地產經紀人“該出手時就出手”,還可以運用一些智謀、技巧和方法,促使對方早下決心成交。但不能使用欺騙手段
3.房屋買賣中的法律常識是什么呢
1房地產相關名詞解析 a。
房地產買賣專業名詞解釋 經濟適用商品房: 所謂經濟適用商品房是指經批準直接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設的住房,也就是說,其買賣價格受到 *** 行為的干預或制約。 房屋建筑面積: 房屋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各層面積的總和。
每層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勒腳以上外墻面積水平截面計算。建筑面積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住宅使用面積: 住宅使用面積是指住宅分戶門內可供實際使用的凈面積的總和,通常包括臥室、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壁櫥、室內走道、室內樓梯等。 得房率: 得房率指住宅使用面積除以建筑面積,其百分比越高,得房率就越高。
住宅的共用部位: 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使用的門廳、樓梯架、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住宅的公共設施: 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現房: 就是房屋發展商已經建造好,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交付使用的房屋 期房: 是房屋發展商雖已辦妥建造房屋的各種許可證明和手續,但正在建造中能預售的房屋。 商品房銷售面積: (1)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銷售面積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的,應從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積中扣除)。
(2)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其銷售面積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筑面積與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之和。 套內建筑面積: 指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及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套內使用面積: 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線水平投影計算。 套內墻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和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墻、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均為共用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陽臺建筑面積: 系指陽臺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層高: 指下層地板面或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鄰上層樓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間的豎向尺寸。
住宅開間: 指一間房屋內一面墻的定位軸線到另一面墻的定位軸線之間的實際距離。 住宅進深: 在建筑學中是指一間獨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內從前墻的定位軸線到后墻的定位軸線之間的實際長度。
住宅凈高: 凈高=層高-一層樓板厚度 容積率: 建筑容積率= 規劃建筑用地范圍的總建筑面積 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密度: 建設密度= 規劃用地范圍內建筑物基底總面積 綠化率: 綠化率=規劃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 物業維修基金: 根據規定,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內銷商品住宅出售時應當設立物業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設立的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市人民 *** 規定。
目前一般為購房人首期應按多層房屋建筑面積成本價的2%,高層房屋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房屋修繕基金。 《住宅質量保證書》: 為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后服務管理,國家建設部決定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對房屋質量進行約束,共有四條內容:一、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二、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三、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四、用房保修的單位,答復和處理的時限。
住宅使用說明書: 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分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同時指出,如因住房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商不承擔保修責任。
這是國家建設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作出的規定。 公用分攤系數: 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即得到公用面積分攤系數。
公用分攤面積: 公用分攤數乘以套內建筑面積,得到了購房人需要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契稅: 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總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具有證明不動產所有人產權合法性的作用。 "五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b。什么是商品房和商品房預售? a。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建設,以營利為目的,按市場規律經營的房屋。 它有別于各地 *** 為解決住房困難,實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從1998年年底開始興建的經濟適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從銷售看,商品房又分現房銷售和期房預售;從銷售對象看,分內銷商品房、外銷商品房;從用途看,分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 b。
內銷商品房與外銷商品房的區別 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建造的向境內單位和個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建造的向境外人員(外國人、港澳臺人士)銷售的商品房。
內銷商品房可以銷售給個人和單位。
4.做房產銷售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1998年9月1日起實施)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 (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 (1983年發布)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有住宅售后維修養護管理暫行辦法 (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 (自1996年3月1日執行)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2001年6月13日頒布)合同法民法總則。
5.房地產的基礎知識有哪些
房地產基礎知識 一、房地產:房產和地產的總稱,也叫“不動產”。
房地產的形態:1、單純的土地;2、單純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綜合體。 房產是房屋及其權利的總稱,地產是土地及其權利的總稱; 房地產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不可分離的物質及其權利構成的財產。
(構筑物是指不能進入的建筑,如:煙筒、樹、路等) 房地產按類型分為:1、住宅用(70年);2、生產用(50年);3、經營用(門頭等,50年);4、行政用(市 *** 、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學校,博物館等)。 二、房地產業:從事房地產經營管理服務性企業的總稱。
房地產產業的主要內容: 1、土地的開發和再開發; 2、房屋的開發和建設; 3、地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權的出讓、轉讓、租賃、抵押等); 4、房地產經營(包括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 5、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信息、測量、律師、經紀、公證等); 6、房地產物業管理; 7、房地產金融(包括信息、保險、金融投資等)。 三、房地產的特性 1、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動,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決定房屋不可移動、固定性,使房地產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別性:每一個地區或者同一地區不同位置的房地產價值也不相同; 3、房地產的高質耐久性; 4、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國家的政局穩定,由土地性質決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們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為貴,房地產作為龍頭產業,稅收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0%。
6.投資房產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識
作為一個普通的房產投資者,以下幾方面的法律知識是應當了解和掌握的: 1。
物業管理法律知識。國家于2003年出臺了《物業管理條例》(2007年修訂),規范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各地在這方面也有相應的地方法規、政策等。物業管理對房產投資前景有重要的影響,購房者需要留意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2。 納稅、辦證的法律知識。
購房涉及一系列的稅費,如契稅、印花稅、手續費、房屋產權登記費等。關于稅費的繳納程序和比例,國家和地方均是有相關規定的,了解這些法律、政策,在投資房產時做到心中有數,可以有效地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購房后需要辦理產權登記、領取產權證,這是確認購房者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的重要步驟,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也是不能忽視的。 3。
住房貸款、保險方面的法律知識。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各大銀行出臺的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
各地的住房貸款政策均有所不同,所以,購房者要特別關注地方出臺的政策。在辦理購房貸款的同時,銀行通常要求購房者同時辦理購房保險,掌握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也是必要的。
購房者需要留意各大保險公司住房保險的相關規定。 。
7.關于房產的法律知識
房產的問題,應該以完成法律規定的手續為住,即你們雖然簽訂了房屋的買賣合同,但是實際上沒有錢款的交付和房產證的過戶,這個行為就存在一定的瑕疵,在最后容易起矛盾。08年7月1日起,房產開始施行登記制度。以登記表為準。
辦理房產過戶的話,如果是買賣形式的,那么按照國家的規定繳納契稅,未過5年的還有營業稅,印花稅,辦理產權證件的費,評估費等。
省錢的就是進行贈與,但是贈予還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稅金的。相比較買賣來說應該稅金少不了多少的。
國家不是傻子,如果贈予不要收稅那么全國房產過戶都是贈與了啊,肯定沒有買了。
8.房地產客服應具備哪些法律知識
房地產客服應具備的法律知識:當下房地產市場仍然是如火如荼,尤其是在中國這個具有較大內需市場的氛圍下,房地產市場對各類人才的需求也在急劇的擴張。
但房地產客服線條工作思路的厘清及客服線條工作人員的素質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單就對房地產客服線條工作的認識就不盡相同。 傳統的客服工作內容,無非是接受投訴、解決投訴、服務業主,其實客服工作除了上述工作之外還承擔著將法律風險、糾紛消滅于萌芽狀態的職責,更重要的是承擔著搜集證據、固定證據的責任。
所以隨著公司開發的樓盤越來越多,就要求其客戶服務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以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 房地產、合同糾紛律師白旭飛提醒客服人員應注意法律知識的學習。
所以越來越多的開發企業開始設立客戶服務部門,并將其作為銷售環節中的重要因素加以管理。 一、要制定嚴格、周密的工作流程,并使其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 從接受投訴、記錄投訴、解決投訴到客服回訪的整個客戶服務過程都應制定嚴格、周密的工作流程,而且應將常見的問題歸納、總結制定特殊應對機制。
有了工作流程的規范,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客戶服務工作中重要證據的丟失,對日后與業主溝通,甚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都有很大的幫助。但前提條件是,這些流程應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尤其是法律要求的證明材料必須取得(房地產、合同糾紛律師白旭飛提醒您一定要制定客服處理投訴的規范流程)。
二、要求客戶服務人員應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 客戶服務人員應掌握基礎的法律知識,樹立法律式的客戶服務意識。對于客戶的投訴,客戶服務人員應迅速甄別出其合理、合法性,對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合理的要求應明確作出回絕,不給客戶留有任何幻想,切不可因為客戶太強勢而給客戶留有余地,作出模棱兩可的答復甚至承諾。
因為客服人員代表的是公司、一旦作出解答承諾有可能會引起案件訴訟時效的中斷或被客戶錄音、錄像固定證據,為以后解決問題留有隱患。所以樹立客戶服務人員的法律式的客戶服務意識會給公司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房地產、合同糾紛律師白旭飛提醒您客服人員應注意法律知識的學習)。
三、應做好客戶服務統計工作,并依據不同的問題類型建立客戶服務檔案,并應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只有從大量、繁雜的客戶服務工作中學會總結,才可以針對不同的問題建立不同的處理機制。
在處理客戶投訴的問題時,應做詳細記錄、并現場核實、確認,要學會有意識的要求客戶簽字確認某一解決方案或投訴內容。 對于成功解決的客戶投訴應做好檔案保存,便于為以后解決類似的客戶投訴提供案例;對于未成功解決的問題也有做好檔案保存(房地產、合同糾紛律師白旭飛提醒您檔案的保管也是證據保管),為日后解決問題、制定解決方案提供材料。
總之客服工作的重要性,正在逐漸的體現,并有不可替代的趨勢。 一個好的客戶服務部門,不但可以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更能緩解客戶與物業、開發公司三者之間的矛盾。
簽現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簽現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第一、合同中的具體條款應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面積(包括公攤建筑面積)、房產證的辦理期限、購房款、履行期限等條框;第二、注意合同雙方是否適格。即合同雙方是否年滿十八周歲,賣方是否具有處分權等;第三、合同最好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期房和現房的首付區別有哪些
期房和現房的首付區別有哪些?相信這是很多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會出現這樣的疑問。不過別擔心,如果你對此感興趣的話,不妨隨我一起來了解下期房和現房的的相關知識。
期房和現房的首付區別
期房和現房沒有區別,都是直接交首付,簽合同。如果您資金充裕,可以選擇全款購買。買房有三種付款方式:1.全額付款:即在雙方簽訂售房合同后一定時間內交付房價的95%,剩下5%在交房時還清;2.分期付款:一般是在付清首付款后隨著項目的工程進度付款,交房后還清全部房款;3.銀行按揭:其付款方式是逐月向銀行付款。
購買期房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購買期房,必須跟開發商簽署預售合同,這樣自身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在簽訂合同時,要把相關事項寫在合同之內。但是購買期房也是有一定風險的,大家在購買過程中應小心謹慎:
(1)根據圖紙買房。首先大家看到的基本是平面圖,而不是實物圖,然而部分開發商將戶型平面圖做的簡單,使得房屋面積、戶型以及裝修情況等難以準確判斷;而樓盤的效果圖則修飾得過分精美,從而誤導了費者。直到交房后才發現與開發商宣傳的差距很大,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對于開發商的情況難以把握。大部分開發商由于在建中資金不足,所以不得不停工;或者是因技術實力不足,造成質量下降,這些都會給購房者造成巨大的損失。
(3)市場行情和價格難以預測。購房者與開發商簽署合同后,因市場的作用,房價難免會發生一定的波動。如果房價上漲,則購房者受益;反之,購房者會遭到很大的經濟損失。
編輯總結:看完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對期房和現房的首付區別以及購買期房的法律風險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網站,后續將為大家呈現更多的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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