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法2021新規物業費收費標準
物業法2021新規物業費收費標準 :物業費收取標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標準。這四個標準的收費依次大概為一級:1.00元/平方米、二級:0.75元/平方米、三級:0.50元/平方米、四級:0.35元/平方米。
一、物業費每年什么時候交
一般都是初期付款,約定按年度繳納物業費的,在1月交,約定按季度繳費的,在每季度個月交。如果約定按月繳費,只要在當月后前繳納都可以一般物業管理也不會那么嚴格卡時間收,前后延伸幾天很正常。新房入住,一般都在領取鑰匙的時候繳納期物業管理費。從業主的角度來說,物業費并不是必須要在一年內交清的。如果在買房之時,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了自合同,約定了要在一年內交清物業管理費,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則是必須要在一年內交清的。
二、物業費欠費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
物業費欠費糾紛,是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在物業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主要是因為業主不及時交費或拒交物業費導致的。物業服務企業在多次溝通無果后,一般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物業費欠費糾紛屬于普通民事糾紛,標的額小,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所以一般通過簡易程序就可以解決,并且大多數情況都是物業服務企業勝訴。但物業服務企業對于此類訴訟中不是完全沒有風險,較常見也較棘手的情況就是訴訟時效問題。物業費欠費糾紛案件因為屬于普通民事糾紛,目前就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也就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兩年。但是這個訴訟時效開始計算時間就存在爭議。
三、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管理費從什么時候開始收取
物業管理費從開發商通知的交房日開始計收。是開發商交房的日期。不管業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從這天開始計算物業費。
下面幾種情況時,自業主領取鑰匙時開始計費:
1、開發商銷售的尾房;
2、因開發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遲的房屋;
3、出現房屋質量問題,經開發商確認后,需要維修而暫緩交房的。
(一)物業管理收費的原則
1、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及與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
2、為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保安、綠化等具有公共性質的服務以及代收繳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3、物業管理收費應當根據所提供的服務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經營者定價。
4、凡屬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個別需求提供的特約服務,除政府物價部門規定有統一收費標準外,服務收費實行經營者定價。特約服務包括房屋裝修、家電修理、居室清潔、代購商品、找醫送藥、看護病人、接送子女上學等。實行經營者定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小區業主委員會或產權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協商確定,并應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當地物價部門備案。
(二)物業管理收費的規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局制定2、高標準內銷商品住宅和外銷商品住宅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其它服務項目的收費,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協商確定3、普通內銷商品住宅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在區、縣物價部門會同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基準價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4、物業管理企業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應當公布。已按照條例向業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重復收取性質相同的費用。未受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自行提供服務收費的,業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三)物業管理費用的基本構成
1、管理費:用于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帳務管理、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和其他有關物業管理服務2、房屋設備運行費:用于電梯、水泵等房屋設備運行服務所需的費用:
3、保安費: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日常安全保衛服務所需的費用4、保潔費: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日常保潔服務所需的費用5、維修費:用于物業維修服務所需的費用。
(四)物業費收取標準
物業費又稱為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產權人自辦理入住手續之日起按月繳納。經雙方協商可預收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并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專項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除價格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物業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建設單位未出租、出售的物業以及交付使用但業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應收標準的70%收取。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業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承擔。物業收費標準一確定,物業管理部門不得隨意更改及重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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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物業的收費標準和服務項目
物業公司收費標準分為四個等級:
第一,一級物業收費,按照1元/㎡的標準收費,這樣的收費標準主要包涵顯的服務項目有:24小時的小區執勤,小區的主要出入口有保安不少于12小時的站崗,每天清掃兩次小區內的公共區域,保證小區內的垃圾桶無滿溢情況出現,公共區域的垃圾設施每天清潔2次。
第二,二級物業收費,按照0.75元/㎡的標準收費,這樣的收費標準包含的服務項目有:24小時的小區執勤,小區主要出入口有保安不少于10小時的站崗,小區內的公共區域衛生每天清掃一次,保證小區內的垃圾桶無滿溢的現象,小區內公共垃圾設施每天清潔一次。
第三,三級物業收費,按照0.5元/㎡的標準收費,主要的服務項目有,24小時小區執勤,主要出入口有不少于8小時的站崗,每天對小區的公共區域衛生清掃一次,保證小區內的垃圾桶沒有滿溢現象,公共區域的垃圾設施每周清潔2次。
第四,四級物業收費,按照0.35元/㎡的標準收費,主要的服務內容有,24小時的執勤,每天清掃一次小區的公共區域衛生,垃圾清運日產日清,保證沒有垃圾桶滿溢現象,公共區域垃圾設施每周清潔一次。
每個地區的收費標準也不近相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布。
物業服務項目如下:
1、管理費:
物業費包括了物業的管理費用,在物業之中管理費是指物業工作人員將其公共區域進行巡視、檢查、物業維修以及更新費用的賬務管理、物業檔案資料等一些管理服務費用。
2、清潔費用及綠化養護費管理費:
還包括了清潔費用及綠化養護費管理費。清潔費用是指公共區域的環境打掃費用,包括:工具、工作人員用品、垃圾外運以及請化糞清掏等等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有:綠化工具費、用水費、農藥化肥費、雜草清運費以及景觀維護費。
3、辦公費用與人員工資:
物業工作人員也是需要支付工資的,辦公費用是指交通費、通訊費能及辦公用品、水電費用等等。物業服務人員工資則包括:人員費用、基本工資、社會保險以及規定提取福利、加班與服裝費用等等。
出現以下情況業主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
①仍未拿房就剛開始征繳物業費,這類狀況能夠回絕交納。
②物業規定交不歸業主交納的花費,能夠回絕。
③物業沒有依照相關服務承諾辦事,不當作,但要鎖住直接證據
④物業私自提升收費標準,業主能夠回絕交納提升的一部分。
⑤物業沒有跟全體人員業主簽署有關合同書
⑥物業沒有有關部門的審核資質證書。
⑦因為新樓盤產品質量問題,必須整頓的,整頓期內業主能夠拒繳物業費。
⑧物業服務型違反規定違反規定收費標準,違背合同書承諾占有或租賃城市綠地、室內空間,業主可拒繳物業費。
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1、公共設施維修養護及衛生方面存在瑕疵。就比如說剛建好的小區沒有做好垃圾處理,將應該進行集中的垃圾就這樣隨意扔放,不僅影響小區的美觀,到了夏天,更是臭味撒布、蚊蟲肆意滋生,對小區居民的健康也有一定的危害。
2、建筑質量存在問題,而物業公司沒有及時的進行維修處理。就比如說管道漏水,物業對此不管不顧,導致水全部結成冰。這不僅對住戶造成困擾,路過的行人走路都小心翼翼的。
3、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應對整個小區的安全保障負責。就比如說財物被盜,車輛被偷、被劃的問題。既然如此沒有安全保障,那也沒有交物業費的必要。
4、物業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小區的公共場地謀取不正當的利益,私自收取停車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支付物業費義務】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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