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經濟適用房十大風險
1、法律上的風險
由于二手購經濟適用房僅能用別人的名字來進行代購,而依據我國已實施的《民法典》“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及現正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二手購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存在著其權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保護的風險;
2、房產被繼承的風險
由于在五年之內都不能上市交易和過戶,所以如果售房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意外身故的話,該房將有可能會被作為售房者的遺產而被其親屬繼承;
3、房產被抵押的風險
由于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名字都是別人的,所以即便二手購房者實際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將該房用于擔保、抵押等;
4、房產被售房者侵占的風險
如果二手購房者意外身故的話,由于合同的主體已不存在,所以該經濟適用房存在著被售房者侵占的風險;
5、房產被執行的風險
如果售房者將該房用于抵押、擔保或是重新變賣后,相對方又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二手購房者的房屋將存在著被司法機關生效判決確認并最終被執行的風險;
6、政策上的風險
依據《中共宜賓市委辦公室文件》,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故二手購經濟適用房存在著政策上的風險;
7、房產被變賣的風險
即便二手購房者實際已經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兩證,售房者仍可在先在媒體上掛失兩證后,再重新去房產機關申辦取得新的兩證,然后再將該房重新變賣;
8、訴訟的風險
如果雙方因經濟適用房而發生爭議,由于售房者大多已經收了一萬至數萬的轉讓款,故對售房者來說,其權益已經享受,而對于購房者來說,其義務雖已履行完畢,而其許多權利卻還未享受到,所以發生爭議后,其*終*的選擇就只有提起訴訟一途;
9、合同上的風險
任憑律師制訂出的合同如何完善,其實都只是一種事前預防。更何況再高明的律師,也決計預料不到人性的貪婪和瘋狂。再加之該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發生爭議后還需法院予以認定。只不過如果遇著一個高明和負責任的律師,相對來說更有利于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10、經濟上的風險
如果雙方最終因經濟適用房而演變成一場訴訟大戰的話,則二手購房者將不得不面臨支付律師費、一審訴訟費、二審訴訟費等經濟上的風險,屆時,購房者將完全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么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申請條件,由地方制定細則,下面以杭州為例詳解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其它地方具體申請條件根據當地相關政策確定。
二手房購買經濟適用房好么?
二手房購買經濟適用房不好。
因為這是政府為了那些低收入者建設的房子,可以很好地保障你的住房安全。但是一般經濟適用房房子質量會沒那么高,物業管理也比較差,里面住的人也比較雜,安全性還是比較低的。
加上經濟適用房的買賣也是有很嚴格的要求,需要產權滿五年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如果要購買的話,一定要看房子的產證是否齊全。
由于廉價房沒有效益激勵,一些政府往往只關心提供了多少套房子的目標考核,而很少真正為居住者考慮居住需要。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國家采用減免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方式,責令開發商限價出售給中低收入城市居民。
開發商通過協議的方式取得土地,以政府的定價出售,除房價以外的房屋質量、社區配套設施等由企業自主決定。這給企業在房屋質量、相關設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運作空間,留下了巨大的利潤空間,同時,也帶來了更多的隱患。廉價房的質量常常難以讓人滿意。
擴展資料:
二手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1、購房者在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了解房屋和賣房者的詳細信息,要求中介公司或出售人出示真實有效的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等證件。
2、購房者還應該著重考慮房源所處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采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是否滿足需求。
確認準確的建筑面積,有的賣房者口中的房屋面積和實際面積相差甚遠。購房者應該通過房管局核實房產證,弄清楚房屋相關權利是否真實、完整、可靠;了解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存在債務、抵押等情況。
買經濟適用房十大風險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及現正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二手購經濟適用沒有不動產權證,因此,買經濟適用房有十大風險:
1、法律上的風險
二手購經濟適用房僅能用別人的名字來進行代購,而依據我國已實施的《物權法房購房者的權益法律上得不到保護。
2、訴訟的風險
如果,雙方因經濟適用房而發生爭議,由于售房者大多已經收了一萬至數萬的轉讓款,故對售房者來說,其權益已經享受,而對于購房者來說,其義務雖已履行完畢,而其許多權利卻還未享受到,故發生爭議后,其終的選擇就只有提起訴訟。
3、經濟上的風險
如果雙方終因經濟適用房而演變成一場訴訟大戰的話,則二手購房者將不得不面臨支付律師費、一審訴訟費、二審訴訟費等經濟上的風險,屆時,購房者將完全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4、政策上的風險
依據《中共宜賓市委辦公室文件》的2號、10號等文件的精神,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故二手購經濟適用房存在著政策上的風險。
5、房產被繼承的風險
由于在五年之內都不能上市交易和過戶,故如果售房的公務員或事業單λ工作人員意外身故的話,依據我國的《民法通則》、《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該房將有可能會被作為售房者的遺產而被其親屬繼承。
6、房產被售房者侵占的風險
如果二手購房者意外身故,由于合同的主體已不存在,故該經濟適用房存在著被售房者侵占的風險。
7、房產被抵押的風險
由于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名字都是別人的,故即便二手購房者實際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將該房用于擔保、抵押等。
8、房產被變賣的風險
即便二手購房者實際已經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兩證,售房者仍可在先在?體上掛失兩證后,再重新去房產機關申辦取得新的兩證,爾后再將該房重新變賣。
9、房產被執行的風險
若售房者將該房用于抵押、擔保或是重新變賣后,相對方又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二手購房者的房屋將存在著被司法機關生效判決確認并終被執行的風險。
10、合同上的風險
再高明的律師,也決計預料不到人性的貪婪和瘋狂,加上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發生爭議后還需法院予以認定。只不過若是遇著一個高明和負責任的律師,相對來說更有利于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有風險嗎
法律主觀:
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是有風險的。經濟適用房一般是是由人民政府劃撥土地修建房屋,采取限制房屋價格和房屋戶型的方式,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一種保障性住房。房主本人對房屋持有有限產權,故交易有風險。
法律客觀: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注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
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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