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般是40年至70年。娛樂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4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住宅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為居住用地的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衛生、文化和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和娛樂用地是四十年,我國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個人只有使用權,使用權到期需要辦理續期手續。
2、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農村土地承包年限多少年
農村土地承包年限: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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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屋買賣后產權年限怎么算
房屋買賣后產權年限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住宅用地所屬土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屆滿補繳土地出讓金自動續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產證住宅,但土地年限40年
法律分析:
1.按國家規定,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房產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房產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于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于理論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
法律主觀:
出讓土地使用權具有最高年限的限制要求。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出讓最高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出讓最高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出讓最高年限為40年。
法律客觀: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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