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怎么界定是婚前還是婚后
房產要以兩個時間點界定是婚前還是婚后。具體如下:
1、“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
2、“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財產具體分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后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房產如何認定
法律主觀:
婚前房產和婚后房產界定方式如下:
1、若該房屋產權的取得是在婚姻登記之前,則為婚前房產。該房屋一般視為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若該房屋產權的取得是在婚姻登記之后,則為婚后房產,此時,該房屋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二款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客觀: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對于前者,答案很簡單。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對于后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進行按揭貸款,并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有人認為,鑒于房產在法律上屬于不動產的范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后以共同財產支付的。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于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在理解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經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并經過一定期限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權取得的理論,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釋權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沒有采納這一司法實踐中的做法,第18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相抵觸,因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為準。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婚前二手房婚后過戶怎么界定房產
婚前我父母借錢給我買了套二手房(父母借了親戚大部分錢,我自己出了少部分也有借的。但都沒有打借據)。認識女友結婚后才告知她買房子借的有錢。女友同意一起還帳(其實我父母也幫還賬,我家就我一個兒子)。房產證是我們結婚兩年后才辦理的過戶手續,房產證上只寫了我男方一個人的名字,而且買房時候跟人家簽的購房合同及手續都沒了。我們正在辦理離婚請問房產怎么分?女方怎樣才會分到一半的房產?我應該怎么辦?請專家回答(本人所在地河南漯河市)二手房過戶流程
1、簽訂購房合同(交定金、)
2、繳費(繳納過戶、地稅等費用)
3、辦理產權過戶、
4、銀行劃款
5、領新產權證、
二、二手房過戶應提交的資料
賣方
1. 房屋所有權證
2. 夫妻雙方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本(戶口本能證明夫妻關系)原件,如是婚前財產,購房時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要提供購房時婚姻狀況證明,
當事人不能到場的,其代理人應提供公證委托書、身份證原件
4. 產權人或產權人配偶死亡,就由產權繼承權人帶好相關材料到產權管轄區公證處辦理產權繼承公證書,再由產權繼承人帶好身份證、公證書、產權證到市房管局辦理產權繼承變更手續,只有辦到了100%的產權方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5.婚姻續存期間購買的房產,現已離婚,應由現房產所有人持財產分割書、產權證、離婚證、身份證、到市房管局辦理好100%產權方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買方
1. 本人帶身份證、婚姻證明(如果已婚辦憑證式交易要配偶到場簽字,辦不憑證式只需帶身份證),如果是未婚要開未婚證明。戶口本
當事人不能到場的,其代理人應提供公證委托書、身份證原件,
三、二手房過戶收費標準
房改房 商品房 非住宅
契稅 網簽價×1-1.5%
營業稅 網簽價*5.5%
個調稅 網簽價 *1%
轉移登記費 80元/件 80元/件 印花稅 5元/證 5元/證 5元/證
注:以上過戶費均為大概預算數,實際交納以房管部門實收為準,買賣雙方材料齊全,自過戶按手印8個工作日后領取新產權證
網上找的 希望對你有用
相關推薦:
經濟適用房轉讓政策(經濟適用房如何轉讓或贈予)
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條例)
購房終止合同怎么辦(如何能夠解除購房合同)
農村的房屋拆遷補償條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那些條款)
中國建設工程律師(請北京專業建筑工程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