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各個城市的一些老舊建筑大多都被拆除,建起了新的商業中心和住宅區。被拆遷人則會獲得政府配發的安置房。那么,這些因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可以自由買賣嗎,有什么法律風險?
網友咨詢: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嗎,有什么法律風險?
北京市德賢律師事務所董華律師解答: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屋進行上市交易需要具備完全產權。所謂完全產權也就是具備“兩證”,即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而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在市場上交易的。
另外,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
所以說,安置房是否 可以買賣,需要看其是否已經取得了房屋權屬證書,如果取得了,就可以進行買賣;但如果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
董華律師解析:
在進行拆遷安置房買賣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只有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
4.相關費用的繳納。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董華律師先后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和北京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先后在北京市紀委、國企、外企任職,現為專職律師。董華律師成功代理多起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刑事辯護等民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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