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是一個綜合的較為復雜的概念,從實物現象看,它是由建筑物與土地共同構成。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于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房地產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如征用土地、拆遷安置、委托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2、 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3、 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和經紀代理、物業管理、二手房買賣。
4、 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
房地產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 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
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擴展資料:
房地產項目內容:
(一)房地產業是指從事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
(二) 房地產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如征用土地、拆遷安置、委托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2、 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3、 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和經紀代理、物業管理、二手房買賣。
4、 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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