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丟失后可以補辦。補辦流程具體如下:
1、備件申請
申請人需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形式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并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2、備案查檔
繳納一定的查檔冊費后,房地局會發出臨時收據,并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登報聲明
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后,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后,申請人持報紙和臨時收據到房地局交給原收件經辦人。一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勘丈入冊
由測繪所勘丈、繪圖,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5、登記審查核準
由房地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6、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后,向申請人發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補辦房產證時,需準備以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這是申請補辦房產證的基本文件,需要填寫完整并提交給不動產登記機構。
2、身份證明
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遺失聲明
在當地日報上刊登遺失聲明,宣布原房產證無效,并保留刊登聲明的報紙原件。
4、測繪圖
如果需要,提供房屋的測繪圖紙,這通常由專業的測繪部門提供。
5、授權委托書
如果本人無法親自辦理,需要委托他人代辦時,應提供授權委托書,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范圍,并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查檔證明
到房產檔案館查詢房屋檔案,并取得查檔證明。
7、其他相關材料
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房屋買賣合同、契稅證明等。
補辦房產證時的主要注意事項:
1、填寫遺失聲明
房屋權利人應前往市房管局,持身份證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詳細說明產權證丟失的原因、經過、時間和地點等內容。
2、登報聲明
在報紙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并張貼公告征求異議。
3、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房屋所有權人需要攜帶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村委證明等資料,前往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4、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國家機關等可以依法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但需遵守相關規定,禁止泄露、濫用查詢結果等行為。
5、重新辦理房產證
具體的辦理流程和要求,需要咨詢所屬鎮規劃建設管理站。
6、補辦時間
補辦房產證的時間取決于公告時段和房管部門的辦證時間,一般需要約5個工作日。
7、補辦費用
補辦房產證的費用包括查檔冊費、登報費用以及工本費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房產證丟了補辦的流程:
1、產權人憑身份證原件到房管部門檔案室復印房產證的存根,并通過報紙登報聲明房產證作廢;
2、然后到公證處辦理遺失公證;
3、帶上相關資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遺失補辦手續;
4、房管部門在指定報紙上刊登補發公告,經6個月無異議的,予以補辦新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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